我市将逐月公布蔬菜农残检测
本报讯 本报于6月27日、6月30日先后以《蔬菜农残检测有漏洞》、《农残检测不能只作“内部通报”》为题报道了我市蔬菜农残检测的问题,其中,最为市民所诟病的是蔬菜农残检测结果不公开公布。昨日,市农业局对本报进行正式回应,应市民的要求和盼望,从本月起,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将采取“一月一公布”的方式,在市、县两级农业信息网站发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针对本报报道,市农业局在梅市农函字〔2014〕101号《关于蔬菜农残检测的书面采访几个问题的回复》中解释,按照职能划分,农业部门只负责生产环节监管,批发、销售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但目前市场上的蔬菜的动态检测暂时还由农业部门负责着。对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县级农业部门每月有不少于200份蔬菜样品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任务,这是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决策的技术数据。
目前,部分县(市、区)正在建设乡镇一级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下一步,市农业局将继续加大对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培训力度,以确保在仪器设备配备齐全、检测运行经费有保障的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针对市民迫切希望对蔬菜农残进行每检必公布的问题,农业部门答复: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依程序,及时在市、县两级的农业信息网站向市民发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从7月开始,每月一公布。另外,该局也会协调食品安全网,将检测结果在食品安全网中公布。
针对市农业局的回应,市民罗女士说:“从内部通报到每月向市民发布,是执政为民的一大进步。我希望农业部门下来能够将发布频率提高,最好逢检必公布,让市民食得放心。”(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