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暂未发现不合规在售药品

24.10.2015  11:41
10月16日,本报“民生一线”报道了今年7月至8月全省药品抽验出64个品种143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规定,我市23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或使用的部分药品被检出不合规一事,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唐智华)10月16日,本报“民生一线”报道了今年7月至8月全省药品抽验出64个品种143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规定,我市23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或使用的部分药品被检出不合规一事,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目前,这些不合规批次的药品是否已进行处理?这些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否列入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黑名单”进行监管?对此,记者咨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相关情况。

  对于不合格批次药品的处理问题,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所涉不合规批次药品全部已被厂家召回,该局也已发函告知不合规药品的生产厂家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同时,工作人员解释,由于此次抽验是监督性抽验,即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抽验的不合格率高表明抽验质量高,抽验效率高,市民不必过于担心。此外,这些抽验药品仅是性状、重量差异、含量测定、溶出度等项目不合规,可能是由于运输、存储过程中导致的,其药效并未受影响,只能算是“劣药”,不是“假药”。目前,我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营或使用的药品均是从正规、合法途径购进的合格药品,市民可放心购买、使用。

  对于“黑名单”监管,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件、吊销撤销产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将纳入黑名单管理。然而,此次抽验出经营或使用不合规药品的23家企业和医疗机构,均为合法经营,被抽检出的不合规批次产品也均是从正规合法的途径购进,因此他们并未列入黑名单进行监管。据介绍,接下来,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对此次“上榜”的生产厂家实施重点监管,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