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我市顺利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首日开票“大关”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意味着营业税从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深入的一次财税改革,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经济结构优化。
【直击】我市顺利通过首日开票“大关”
5月1日上午9时15分,广东省国税局胡金木局长、陈忠明副局长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听取汕尾市国税局陈少明副局长关于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亲切慰问国地税一线工作人员,并致予节日问候。陈少明副局长在视频连线中再次立下军令状,他表示汕尾国税系统将采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顺利通过了首日开票“大关”,确保攻克5月3日纳税人集中开票“重镇”,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5月1日08时30分,陆河县国税局成功代开首份个人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我市纳税人全面跨入增值税时代! …… 截至5月1日上午09时00分,我市各县(市、区)国税、地税局捷报频传,顺利办理“营改增”发票业务51笔,意味着我市“营改增”顺利通过了首日开票“大关”。
【数字】迎来5034户试点纳税人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汕尾市共有5034户纳税人纳入试点,是前期营改增纳税人总户数的4.7倍,按照2015年的数据测算,涉及缴税规模约7.39亿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18.7%。截止4月30日,汕尾市由数据迁移平台迁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5034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83户,小规模纳税人4751户;累计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898户;累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198户,领用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885户。
【体验】企业税负明显下降
拿到发票,市城区某旅游业公司的纳税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营改增”之后,他们公司的税负明显下降了。笔者了解到,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原来缴交的是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按照3%的征收率改交增值税,税负总体下降了40%。不仅如此,此次“营改增”改革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服务】国地税联手提供贴心服务
为方便试点纳税人办税,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从4月份起,全市各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开设了“营改增”工作专区,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等措施,真正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4月28日前,市国税局全部完成了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实现增值税发票系统100%推行,发票领购发售100%完成,试点纳税人培训100%覆盖。5月1日,市国税局各办税服务厅开展“局长接访日”活动,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专门的政策咨询和业务辅导。自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国地税系统35个办税服务厅井然有序,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试点工作反映良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也正在平稳推进。
5月1日是我市税务部门开始为试点行业纳税人办理“营改增”发票业务的第一天,全市18条“营改增”绿色通道、14个营改增业务咨询台、29个发票业务窗口及25个委托地税局代开代征窗口,迎来了第一批办理“营改增”业务的纳税人。 5月1日00时00分,城区国税局所辖某酒店成功开出首份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5月1日00时05分,深汕合作区国税局所辖某餐饮企业成功开出首份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这意味着在深汕合作区这块企业投资发展的热土上,“营改增”的政策效能开始发挥作用。 5月1日08时00分,城区地税局成功代开个人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这体现了我市国地税部门营改增业务的无缝连接! 编辑:李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