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不能收,我把300万贿款扔了”
20.07.2014 17:40
本文来源: Ndgd.Oeeee.Com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刘有志 通讯员王东兴 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建彬受贿案日前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建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港币13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深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年底,王建彬利用其担任深南石油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缤纷X X餐饮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林某某港币30万元,为其公司承租深南石油公司名下物业提供帮助;2011年至2012年期间,王建彬担任科汇通公司董事长、深南石油公司董事长、广聚能源股份公司董事长期间,先后收受广东××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人民币300万元、港币500万元。
法院认为,王建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已构成受贿罪。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王建彬系初犯,归案后积极退赃,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王建彬当庭喊出9个字,“我不服,我冤枉,我上诉”。
据悉,庭审时,王建彬曾提出仅受贿30万港币。他称,其中一笔300万元贿赂款,他因为知道不能收于是扔掉了。另外一笔500万港币他也没有用过一分钱。
王建彬案,系因原深圳市政协委员、原大运会执行局副局长赵广华的被查而牵出。赵广华曾为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的老部下。梁道行于2012年被查,证实存在索贿受贿行为,随后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尚无审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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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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