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建成
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建成
7月底前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
广东作为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试点省,平台整合工作迎来突破进展。按照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我省需依托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基本完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
笔者从7月4日召开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推进工作会议了解到,全省一门式办理、扁平化管理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体系已基本建成,这标志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号、一网、一窗”式的统一政务服务窗口基本建成。目前已汇聚21个地市和顺德区4大类交易、省级政府采购公告等近7万条。
会议透露,据国家发改委6月15日发布的消息,截至今年5月底,广东等9省份已经率先实现省、市两级4大类公共资源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交易,提前完成国家关于今年6月底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工作目标。
省市“4+N”类交易系统对接联通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整合平台采用“4+N”的模式,即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大类交易业务先整合到统一规范的平台进行交易,其他品种的公共资源按照“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的原则,最终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
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经过持续的建设与改进,目前全省基本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由1个省级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21个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和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构成。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项目已经省政府同意建设,正加快推进实施。
横向上,将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4+N”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在同一个交易平台体系。各县区级已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4大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化联通的方式作为市级分平台。
纵向上,全省21个市级和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初步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联通,实时交互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12类交易项目已部署在省网办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陈以良介绍,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在去年开通公车拍卖、政府采购两类交易的基础上,今年增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省级交易分平台及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模数据展示。
笔者进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在首页选择“法人事项”,就可以看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链接,点击链接可以进入省网办大厅的公共资源交易栏目。栏目下分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公车拍卖共5大类率先整合平台的项目。每一项点击进去,右侧就有该类交易项目对应的省级交易分平台、21个地市和顺德区的公共交易栏目入口。此外,在公共资源交易栏目首页,已经预留有特种经营、排污权和碳排放权、林权、公务拍卖、农村资产资源等7类交易项目的链接图标。
未来将提供更智能化的服务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透露,按照我省的部署,全年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的5个时间节点目标还剩下3个。第一个节点是7月底前,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对试点省份的要求,实现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
第二个节点是10月底前,各级各类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统一的制度规则运行,逐步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改造,建设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此外,对现有的省级专业交易系统,如特种行业经营权交易、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林权交易、林业碳汇交易、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物品拍卖等各类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省里的统一规范标准进行建设和安全认证,对符合接入标准的,接入到全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对被列入进场交易目录的交易类别,按照“应进尽进,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的原则,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三个节点是12月底前,确保省、市两级四大类公共资源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在全省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门式、一网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