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图)

12.06.2014  23:36

  我省公安机关近年来重点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先后有2000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被押解到江苏,福建人阿林就是其中之一。“电信网络诈骗赚钱是很快,但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6月9日,无锡监狱的一间会见室内,阿林面对记者道出了内心深深的悔恨。

  2012年7月4日归案的阿林,参与了“11·29”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266.1万元,成为我省单笔被骗数额最大的案件。

  出生于福建省平和县的阿林,初中毕业后就走上社会,四处打工。2009年,19岁的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台湾老板,经过其一步步的训练,踏上了电信诈骗的犯罪道路。“老板事先买来各种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我们就按照这些信息一个个打电话,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对方名下银行卡涉嫌犯罪等。”刚开始骗人时,阿林心里紧张,老板就教他“语气要严肃些,想像自己就是公安人员”。随着几笔“生意”做成,阿林克服了紧张心理,诈骗技巧慢慢熟练起来。

  在阿林团伙里,一线人员底薪5000元,诈骗得手后抽成4%,机票食宿费用由老板全包。阿林成为熟手后,个人抽成8%,如果业绩好还有奖励。此时的阿林,已经负责一个十六七人的小团队,“每天召集开会,讨论当天所做的事,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失败原因,不断完善脚本,同时公布每天的进账。”由于国内警方打击力度加大,诈骗团伙逐步向海外转移。2011年11月中旬,阿林来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带着一帮人住进老板租下的一幢别墅,完成了人生中最大的一笔“买卖”—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某公司女财务经理沙某,被恐吓诱骗完全失去了理智,在2011年11月22日至25日期间,挪用公款,向阿林团伙指定的账户多次汇款总计1266.1万元。因为这笔“大单”,老板分给阿林130万元。阿林激动之余也害怕出事,25日当晚就带人撤出别墅,26日他回到了中国。2012年4月20日,阿林被通缉,7月4日在漳州的租住地被苏州警方抓获。当时阿林已经挥霍掉大部分赃款,能退出的只有1227元。

  因诈骗罪,阿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3年10月30日来到无锡监狱服刑。在接受审查的过程中,阿林得知受害人沙某不但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还因挪用公款被判刑8年。“我对不起她!她原本有幸福的家庭、稳定的工作,我却给她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而且无法弥补。我也对不起家人,最对不起两岁多的女儿,她的童年没有父亲陪伴。”痛悔之余,阿林说,公众一定要记住:接到陌生人电话,不要和他多讲话;不要相信电话中的所谓公安、检察机关人员;不管遇到什么情况,不要汇款;遇事多和家人商量,不行可以报警。特别是银行,最后一关的提醒非常重要,因为大额汇款都要经过银行柜台。对同行,阿林也有忠告:“不要再干骗人钱的事了,因为一切都会付出代价的,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本报记者 任松筠 本报通讯员 苏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