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市14户劳务派遣单位获行政许可

13.12.2014  12:46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有14户劳务派遣单位获得行政许可(含备案)并已顺利通过省人社厅公示,其中新许可12户,备案2户。

  梅州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有14户劳务派遣单位获得行政许可(含备案)并已顺利通过省人社厅公示,其中新许可12户,备案2户(名单见2版)。

  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未获得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从去年7月起不得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7月以来,我市不少劳务派遣单位通过整改已符合规定,部分不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则被注销。市民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前,可以先上网查询劳务派遣单位是否获得行政许可,以免上当受骗。目前,我市人社部门正在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执法检查,将加大力度查处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行为。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获得行政许可(含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2527户,其中备案257户,变更72户,注销4户,涉及被派遣劳动者122.6万人。

  梅州市获得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

  1. 梅州市京旺劳务有限公司

  2.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 兴宁市万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 梅州市腾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 梅州市凯通通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 梅州市兴达就业经济发展公司

  7. 梅州市山宝通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8. 梅州东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 广东众由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10. 广东南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11. 梅州市强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12. 梅州市恒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13. 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4. 梅州市新社区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