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入户名额3000人

21.07.2014  23:52

金羊网讯 7月21日消息 记者周聪报道:刚刚召开的14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今后办理广州入户的相关事项,将根据《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连同已公布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并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浩钿告诉记者:“广州作为特大型城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不断优化人口结构,逐步形成与广州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人口政策体系,着力创新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外来人口逐步市民化和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以此促进我市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了解到,本次《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在8月开始实施,今年入户名额为3000人。主要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解决好高素质、高层次人才,以及紧缺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的同时,兼顾已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实际已融入我市的“存量”人员的落户问题,为环卫、养老和残疾人护理等长期在一线从事艰苦行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拓宽了入户渠道。

夫妻投靠迁户缩短为两年如夫妻投靠迁户的,结婚年限统一缩短为2年。同时,在积分入户方面,对原积分项目作了精简,由12项减为5项,并优化业务流程,还通过提升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理等,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如“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改由公安部门内部核查确定,不需群众来回奔波开证明。

明晰特殊艰苦行业入户《实施细则》还对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环卫、公交、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入户问题作了进一步明晰。规定同时符合准入基本条件和补充入户条件的,在年度人口计划中作总量控制的指标安排,基本条件包括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并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补充入户条件包括人员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和人员选取程序等,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拟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备查,入户指标的安排使用需接受监督检查。

集体户口结婚、生育不再难《实施细则》还明确,我市将在部分街道(镇)开展设立公共集体户口的试点,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推广。此举将有效缓解目前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管理压力,促进集体户口人员分流到其居住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公共集体户口,逐步解决好一直受群众诟病的“集体户口结婚难、生育难”问题,并减少“人户分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