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日报》:我市营改增试点“满月” 14439户新增纳税人陆续申报
(《韶关日报》2016.06.06)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宜。
自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今,已经一个月有余。上周三,我市迎来第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市国、地税系统的反应来看,纳税人接受程度较高,四大行业营改增进展顺利。目前,第一阶段的开票已经顺利完成,接下来将进行纳税申报。
申报进程顺利 纳税人接受程度高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本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我市新增营改增纳税人共14439户,集中在浈江区、武江区和曲江区,其中一般纳税人568户,小规模纳税人13871户(其中月销售额3万以下免税纳税人11041户);行业分布方面,以生活服务业最多。
在浈江区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大厅,记者发现,虽然还不是纳税申报的高峰期,但前来申报的依然不少,时不时会有人咨询具体的操作问题。好几位纳税人均告诉记者,由于前期国地税局做了不少宣传工作,也组织纳税人参加培训班,而且营改增后,申报的材料和手续变化不大,所以整体来说,大家对税制的转换比较容易接受,只是有一些细微的差异需要向工作人员了解。
浈江区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主任谭嫦英告诉记者,从目前纳税人填报的情况来看,他们对于新税制比较了解,填报信息基本准确,仅仅一些细节信息提供不是很完善。但总的来说,办理起来比较顺畅。
新增可抵扣项 税负整体会降低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我市来说,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点多面广,但多数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有相当一部分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3%的增值税征收率仅相当于营业税计税规则下2.91%的税率水平,远低于原营业税5%的税负;建筑业工程只要符合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工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负相较营业税有所下降;金融业中的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多是以省公司汇总缴纳的形式交税,只有少量的小额担保公司、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金融公司在我市交税;作为我市税额贡献较大的房地产业,除了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5%的征收率交税外,适用11%税率的项目还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税负会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部分行业税率提高,但由于增值税中有“进项税额可抵扣”一项,一般纳税人的日常水电费及办公支出、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场地租赁、装修等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税负整体会降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所以,从上个月开始,市国税局、地税局代开专用发票的窗口变得异常忙碌。5月份,仅代办房屋租赁服务和二手房交易营改增业务的全市地税系统就开出“两代”发票2122张,开票金额达3亿元。
编辑: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