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让中国进入“活力社会”

01.08.2014  13:21

  ■耿银平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取消农业、非农性质之分。因城施策: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严控特大城市。特大城市建立积分制度,人口将“有出有进”。异地居住半年可申领居住证,享有同等教育医卫权利。这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户籍,一纸简单的个人身份证明,本不该有价值差异,更不能因居住地的不同而滋生出三六九等。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在社会序列中,每位公民都是平起平坐的国家公民,都是平等的纳税人。

  时下很多农民工已在居住地、输入地,劳动、奉献、消费、纳税等,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可因为户籍在农村,无论在公共福利、子女上学、劳动保障、个人就医、住房分配等方面,均被打入了“另册”。同样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成员,在劳动上是平等的,在分配方面却有差异,这当然是一种事实上的权益不公。社会成员本该具有的自由活泼的发展活力、尽情张扬的创造个性,但给一纸户籍制度束缚和捆绑,影响了发展效率以及财富分配的公平性。

  户籍制度的流动无论对于公民创造力,还是社会创造力,都是一种巨大的推动。因此,积极推行户籍制度改革,让公民个体自由流动起来,让社会成为自由流动的社会,让城市成为自由流动的公共空间,充分发挥公民个人内在的创造活力,社会发展的个性、创造的特质就能得到充分的激活。特别是,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也能够充分分享城市公共福利,他们的矮人一等的感觉没有了,其创新和创造活力才能得到高度的激活。

  也许有人会认为,放开户籍制度改革后,会增加城市公共福利支出成本。但在基本人权需要、客观规律面前,任何所谓的借口,可能都有“行政审美”、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户籍制度改革喊得非常响,却一直难以落实,与这种思想落伍不无关系。

  现在,来自国家层面的户籍改革制度终于出台了,让我们看到了活力的节奏、公平的节奏越来越强烈。任何公民都可凭自己的智慧,在社会上自由流动、自由选择,而不再被户籍捆绑。“坚决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彻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活力社会”、“创造社会”自此走进了我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