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多地实施新户籍管理规定 多市入户门槛史上最低

01.01.2017  09:04

  日前,珠海正式发布新的户籍政策,放宽入户条件,在珠海务工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入户。记者调查发现,广东各地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近年来却呈现户籍人口各地迁入迁出“冷热不均”的现象。据悉,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部分城市陆续推出了新的户籍管理规定,一些地级市开始实施“入户门槛史上最低”的积极、宽松户口迁移政策。这些新出台或即将出台的各地户籍管理规定,很大程度破除了人才流动的藩篱,令大批在广东奋斗、耕耘的外来人口直接受益,让他们真正在居住地扎根。

  文/广州日报记者卜瑜、崔宁宁、李贤、刘满元、严建广、陈家源(除署名外)

   深圳

  新增居住社保入户渠道

  深圳市公安局表示,截至2016年10月,深圳户籍人口已经突破400万人,而自“十二五”以来,深圳每年新增20多万户籍人口。根据深圳市统计局201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深圳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137.89万人,比2014年年末增加60万人,增长5.6%。而根据深圳的“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深圳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

   确保各类人才无障碍入户

  2016年8月,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户籍人口规模,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持户籍人口有质量地稳定增长,完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确保各类人才无障碍入户”。

  同时,新修改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也于2016年9月1日施行,依据该规定,深圳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该规定新增了居住社保迁户,人才引进迁户和政策性迁户标准也放宽了不少。

  对新增的居住社保入户渠道,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人才引进迁户范围扩大

  相较以往政策,人才引进迁户范围扩大了不少。除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以上学历),这4类人员满足年龄条件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而此前人才引进采用积分制,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若仅具有大专学历而没有其他加分项,仅有60分则达不到积分入户标准。另外,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的人员,满足年龄条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经核准也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此外,在政策性迁户方面,老人投靠子女迁户取消老人身边无子女限定条件和“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原则,调整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夫妻投靠迁户的,夫妻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其配偶若在深就业且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若在深无就业,或有就业但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居时间由满三年调整为满两年,即可申请入户。

  东莞

  符合“两个五年”可申请入户

  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获悉,2016年,东莞通过调整积分制人才入户中就业居住时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积分分值,提前实现了为符合“两个五年”(即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条件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2016年,超过5万异地户籍人口迁入东莞。

  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

  据介绍,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人口评估,东莞市于2016年8月23日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为6个部分,涵盖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创新人口管理、解决户口迁移重点问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等户籍制度改革核心内容。

  其中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主要是:逐步调整东莞市入户政策,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解决户口迁移重点问题包括:畅通入户新型社区的途径,放开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等3项内容;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包括: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统一城乡居民卫生计生服务制度、加快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等6项内容。

  另据了解,东莞800多万的常住人口中只有195万户籍人口。自2010年以来,每年大概有2万~3万外来人口迁入。

   建立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机制

  去年东莞市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在优化调整入户政策方面,东莞市以人才入户政策年度调整工作为契机,通过调整积分制人才入户中就业居住时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积分分值,提前实现了符合“两个五年”(即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条件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同时,创新性建立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机制,赋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以及镇街重点发展企业入户自主权,根据公共资源状况将入户权限下放企业,构建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1+3”政策体系。去年上半年,东莞市共办理入户3.7万人,同比增长76%。

  去年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后,就有超过5万外来人口迁入东莞,增长率超过100%。  

   佛山

   购二手房可申请入户

  2016年6月1日起,随着《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山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的发布,佛山正式实施了户籍新政。新政被外界评价为“佛山入户门槛降到了历史最低”。

   稳定居住就业3年可入户

  购房入户方面,将入户的房产从一手房放宽到二手房、自建房,同时取消了附加条件。新政实施后,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方面,将原来附加条件统一为“居住满3年、就业满3年”,同时对入户地址进行了放宽。新政实施后,在佛山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方面,新政对父母亲的年龄不作限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到同一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同时,将入户地址须为被投靠人的住宅房屋放宽到“合法稳定住所”。

  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方面,新政取消市外户口迁入中的计生审核。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名单交由计生部门审查登记。

   七成申请落户南海顺德

  据统计,目前佛山常住人口超过800万人。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户籍部门了解到,户籍新政实施后,截至去年8月底,共有近5万人申请落户佛山,其中申请落户南海、顺德的占总数的七成(前者占四成,后者占三成)。

  据介绍,申请入户佛山的群体原户籍以本省为主,约占55%。其余以广西、湖南、江西、湖北、四川、河南较多。从落户方式分析,申请落户方式主要以购房入户和投靠亲属为主,其中购房入户约占75%,投靠亲属入户约占20%。

   江门

   购房入户

   不限面积

  2015年底,江门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去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意见》,2016年1月1日起,江门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并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和“非转农”。

  “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江门的入户条件还是相对比较宽松的。”江门市公安局相关方面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意见》,从2016年起,江门市实施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的规定。一直以来,非本市户籍迁入江门市的,必须是直系亲属投靠、购房入户或人才引进等才能办理,而租房可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是我国户籍管理首次提出的政策,这是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根据《意见》,江门市2016年起实行更为人性化的购房入户规定。办理购房入户只需提交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即可办理,取消了之前购房入户需要住房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限制。同时,降低了进城落户的准入门槛。近年来,江门市公安部门积极推进分类户口迁移政策,有序放开落户城镇的限制:一是放宽投靠亲属入户的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由过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调整为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可以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由过去达到退休年龄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父母可以投靠子女入户调整为父母(不受年龄限制)可以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而《意见》还对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有了更宽松的规定:如放宽人才准入限制,具有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外地人才,凭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和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办理的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审核证明办理迁入手续,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随迁。而在江门市稳定就业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资格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在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办理的《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申请表》、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迁入手续,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随迁。

  江门市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新户籍制度改革对所有人都是利好,而最直接利好的是在江门工作居住且希望落户在江门的外地人。

   汕头

   12类情况

   可入户汕头

  近日,汕头市出台了《汕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二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外户口迁入共分12类,包括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等。

  意见稿明确,因工作关系、家庭关系转入该市的人员;受该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经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宗教教职人员,本市普通高等、中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录取的外地生源新生等人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意见稿指出,在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已婚子女限一人)、父母;承租住房、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三年且连续三年签注《广东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已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民营企业根据其在本地的年度纳税额配给集体常住户口职工名额。在环卫保洁、殡葬、公共汽车驾驶、市政养护维修(含排水疏浚)等特殊艰苦行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参加该市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已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链接

   中山

  记者从中山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该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去年12月7日正式实施。这一新的户籍制度在户口准入迁移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变,如将人才入户的条件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搭户、取消计生前置审核,标志着该市的人口服务管理进入新阶段。

  (广州日报记者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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