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200万买到“渗水房” 业主起诉城市绿洲花园开发商

29.06.2016  00:04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市民喻先生花了近200万元在南城西平城市绿洲花园购买了一套房产。喻先生称,在收楼时发现房屋存在渗水漏水、墙体空鼓疏松等十几处质量问题,且今年5月该栋楼盘301房和302房楼板还被全部打掉,存在安全隐患。

而开发商则认为楼房已经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符合交付标准。双方协调未果,喻先生状告开发商,并将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人。6月24日,该案在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针对存在的多个争议焦点,双方庭上激辩,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记者今天从市第一人民法院核实,目前南城法庭已受理另9宗涉及城市绿洲花园业主与开发商类似纠纷案件。

业主诉开发商:房子存隐患,质量问题多

2015年5月31日,喻先生与东莞城市绿洲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花了197万余购买了一套房子,约定开发商应于2015年12月31日验收合格交楼。可是,喻先生去收楼时,却发现很多质量问题。

喻先生称,他向开发商罗列出房屋渗水漏水、墙体空鼓疏松、门不稳、窗变形、厨房铁窗未按约定用铝合金窗、厕所没有找坡找向地漏导致沉箱严重积水、电梯间没有装修、电梯太小等20条整改要求。但其认为开发商在4个多月后仍没有解决问题,特别是案涉房屋漏水的问题经过4次维修整改,到目前仍然渗水漏水。

更为严重的是,与案涉房屋同栋楼的301房、302房多处楼板有贯穿性裂缝,涉嫌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今年5月22日,开发商直接干脆将301房和302房楼板全部打掉,我们都不知道”,喻先生说。

对此,喻先生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提供官方权威部门关于涉案楼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居住安全的书面检测结论;要求开发商将涉案楼房1楼大厅整改成当时承诺的3栋1楼大厅的大理石背景墙;要求开发商将房屋漏水部位从墙外面凿开对漏水进行处理,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支付电梯间装修费、厨房铁质窗换成铝窗费、大件家私和大件装修材料吊运费、房屋内部维修整改费等、承担前期物业管理费等。

双方分歧大 开发商称不存在质量问题

庭审现场,双方就是否逾期交楼和是否符合收楼标准等问题存在分歧。

对于是否逾期交楼,开发商代理人称,案涉房屋已完成竣工验收,符合交楼标准。“我们按照约定通知业主进行收楼,已经履行了案涉房屋的交付义务。”

对于喻先生说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代理人称,开发商已经安排维修工人前去维修,根据施工人员反馈的情况,维修已经完毕,应该不会再漏水。至于现在是否还漏水,暂时不清楚。但可以确认的是,开发商已经履行了房屋的保修义务,对于业主在接收房屋后对房屋进行维修、装修而产生的费用,与原告无关。此外,对于电梯间及大堂装修问题,开发商代理人称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售楼合同并未对这些内容进行约定,被告也未进行任何承诺,原告的要求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开发商代理人称,案涉房屋不存在所谓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被告无需提交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并且当庭提交了一份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包括案涉房屋在内的整栋楼房已依法通过验收,都已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

对于喻先生庭上提交的房屋漏水等照片资料,开发商表示不予确认。“这些图片是由原告单方制作,无法证明就是案涉房屋。”

而物业管理公司则称,业主的诉讼请求与其无关,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被列为被告。由于双方存在的争论焦点较多、分歧较大,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