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因房产纠纷杀死弟媳 弟弟选择原谅
因房产、赡养等家庭琐事不合,积怨已久的兄长李德海持刀杀死弟媳郭某。昨天,李德海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三中院受审。作为被告人的弟弟,同时又是被害人的丈夫,李德利最终选择了原谅哥哥,而这一举动却遭到要求重判李德海的妻子亲属及女儿的不理解。
庭审:大哥杀死弟媳
“我已经失去了一个亲人,不想再失去现有的亲人。”昨天上午,庭审开始前,面对记者的询问,被告人李德海的弟弟、也是被害人郭某丈夫的李德利泪流满面地说。在这场悲剧发生之前,李德海和李德利就曾因为房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后经法院判决,房子有了归属,但兄弟俩的亲情几乎消失殆尽。
44岁的李德海是一名锅炉工。据他在庭上讲述,弟弟李德利现在居住的房子在20年前是属于他的。因为当年弟弟要结婚,所以父亲把他赶到旧房居住,并承诺给他1.3万元补偿,但至今没有兑现。今年2月6日上午11点多,在弟弟位于通州区潞城镇大甘棠村的家门前,李德海碰到弟媳郭某,便问:“(房子)这事还有没有的商量?”郭某说“没的商量”。于是,积怨已久的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随后,李德海用刀扎向了郭某,致其死亡。作案后,李德海被当场抓获。
检方:冲动导致惨剧
检察机关认为,李德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不认为我是故意杀人,我没想着杀她,只是因为情绪太激动。”昨天,李德海当庭表示,当天他带刀去只是想吓唬对方,但是郭某却激怒了他。经过几个小时的审理,公诉人认为,李德海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弟弟李德利表示同意调解。李德海泣不成声地说:“给家人造成伤害,我恨我自己,希望能获得原谅。”
场外:丧母女儿骂父
昨天中午,庭审刚一结束,被害人郭某未满18岁的女儿就冲进法庭,怒视着父亲李德利。“我恨你!我没有妈妈了!”女儿突然失控地将手中的东西扔向父亲并哭喊道。这时,众多女方的亲戚也纷纷围上前,将矛头全部指向了李德利。“你滚!你不是我爸爸!”“我们不同意调解!一命偿一命!”面对女儿和妻子家人的指责,李德利一直低头不语,眼睛却不时地望向近在咫尺却无法靠近的女儿,沉默片刻,独自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