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过户虚假诉讼案牵出律师中介甚至法官

10.10.2014  11:35

  广东新闻网深圳10月9日电 (宋欣欣 汪林丰)深圳市检察院9日披露,检察机关在侦破多起通过虚假诉讼手段达到房产过户非法目的的案例时,发现部分案件背后竟存在着一条惊人的黑色利益链条,而律师、房产中介、产权登记人员、法官等竟勾结其中。

  检方披露的两则案情中,2014年4月,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任某、李某、房产中介人员周某被龙岗区检察院立案查处后,9月,律师于某也被龙岗区检察院立案查处,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已对于某决定逮捕。而案中涉及的梅州市平远县法院两名工作人员,也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利用虚假诉讼通过法院“调解”实现房产过户

  办案检察官介绍,2012年7月,房产中介人员周某找到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的任某,让其帮忙将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尤某个人的名下,让其想办法利用虚假诉讼以“调解”的方式到强制过户的目的。

  不久后,周某又找到任某,让任某再次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将另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吴姓四兄弟名下。

  两单房产过户,任某收取周某好处费150万人民币,而周某通过其老板钟某(也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向业主尤某及吴姓四兄弟共索取了260万人民币。

  利益链上层层分割的蛋糕

  任某找到了自己的老客户——律师于某,由于某出面,通过梅州市平远县法院,采用虚假诉讼后“调解”的方式,出具了过户的相关法律文书,然后将办理过户的相关资料直接递交进了深圳龙岗登记科。

  龙岗登记科的工作人员李某在明知这两单过户房产涉及虚假诉讼的前提下,仍滥用职权办理了过户手续。

  仅这两单通过虚假诉讼实现的房产过户,房产中介周某即获利百万余元,产权登记人员任某从周某处获得150万元后,汇给了律师于某百万余元,再付上一些辛苦费给龙岗登记科工作人员李某后,剩下的数十万元即纳入囊中。而律师于某,再去和法官“勾兑”。

  检察官:滥用公权更应严打

  办案检察官称,仅这两单通过虚假诉讼进行的房产过户,经税务部门核算,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即至少高达人民币540余万元,而这,只不过是这条黑色利益链条中目前有据可查的律师于某经手的两单。

  “一旦房产中介、律师、产权登记人员、法官这些专业人士以及掌握公权力的人员也介入进来,为之出谋划策,并占据黑色利益链条的各个环节,则危害更甚,更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