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房入住13年替房主还贷款 房主转卖他人

18.09.2014  15:55

  在法庭上,刘女士称王某和崔某的买卖合同是假的 摄/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付了首付款入住13年,刘女士每月按时帮房主还贷,去年将要还清欠款准备过户时,突然发现房子被房主卖给了崔某,两人还办了过户手续。刘女士为此起诉王某和崔某,要求判令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当庭判决,确认两被告买卖合同无效。

   原买主

   住了13年的房子被卖

  49岁的刘女士是残疾人。

  刘女士说,她2000年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房山永兴达家园的房子以11万余元的价格卖给她,她每月为其还房贷640元。在给了对方3万元首付款后,她搬进房子一直住到现在,已经13年了。

  刘女士说,她省吃俭用还了13年房贷,2013年房款要还清时,她突然发现王某把房屋卖给了崔某,还办了过户手续。“我住了13年,这期间没有任何人来看过房子,也没人来让我搬家,房子怎么就卖了,谁买房不看看房,不急着入住呢?

  在法庭上,刘女士发现崔某出示的房屋评估报告里有涉案房屋照片,“照片里根本不是我家,屋里摆设都不一样,整个是假的。”刘女士说,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两人买卖房屋是假的。

   新房主 我们付了钱却无法入住

  今天是该案第三次开庭,王某并没有出庭,崔某的代理人称,他们和王某签订的购房合同不违法,“我们2012年和王某签订了60多万的房屋买卖合同,每月要还贷2600多元。签合同当天,我们就付了首付款26万余元,2013年3月过户。

  代理人称,“我们去看过房子,但因为崔某智力不太好,买房和看房事宜都委托给其表哥办理,当时看房子时也发现房子住着人,王某说是租户,签了合同就让租户搬出去。但是签合同后,王某一直搪塞,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我们现在也找不到王某,我们买房住不上,我们也是被害人。

  最终,法院当庭判决,确认王某和崔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听到判决结果,被告崔某的代理人表示,崔某的购房合同全部符合程序,自己也握有房本,对于这个审判决结果回去要跟崔某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