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叔”受审否认多项指控 最早举报者旁听
1949年10月出生的方广云,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整65岁的生日。这个生日,注定将是他人生中最难忘的纪念日。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安徽合肥“房叔”方广云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方广云对检方指控的部分罪名不认可,表示自己“没有这个权力”。
自辩时思路清楚一一反驳罪状
上午8点半,准时开庭,方广云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一步一瘸地出现在法庭入口处,满头白发,胡子拉碴。从入口到被告席,短短不到10米的距离,方广云却走得异常艰难。在上台阶时,抬脚愈加困难,一名法警见状赶紧上前从后托起他的腰。在三名法警的协力下,他终于缓缓坐上了被告席。
斜靠在椅子上,方广云大口的喘气声通过麦克风传遍整个庭审现场,整整10分钟后才慢慢恢复过来。虽然距离法官不到5米,但庭审伊始,方广云却对法官的询问几番摇头表示听不清,或者干脆直接以“不知道”、“听不懂”为由推诿。无奈之下,法官只好一再向其重复。此刻的方广云,俨然是一个集高血压、糖尿病、脑梗塞等多种疾病于一身的孱弱老人。
然而,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庭审进入到当事人陈辩环节时,方广云却一改此前的形象,他思路清晰、言语通顺地一一对公诉人、辩护律师的询问回复,推掉了部分有关自己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罪状,坚称自己对拆迁资格不具备审核权限和资质,对于收取的6万元钱款,也表示只是“打麻将借的”,在纪委介入前已自行退还。
庭审开始1小时后,因为方广云的身体原因,法庭暂时休庭,方广云在法警的搀扶下暂时退庭补充糖分。
最早举报者起早赶来旁听
今天的庭审现场,还来了几位特别的旁听者。王可翠、方义虎、陈志木,三人是“合肥房叔案”的实名举报人。三人中,王可翠最先举报方广云。
王可翠从2005年开始参与举报方广云,当时是关于违规征地,但她只是众多举报人中的一个。最终相关部门查实存在118.4亩土地涉嫌违规,方广云也被撤职。不久之后,王可翠经营的医疗室面临拆迁,“方广云曾拍着胸脯告诉我,将来还给我一个医疗室。”王可翠说,拿着3.6万元的补偿款,她同意了拆房。但之后的几年时间里,王可翠却被告知自己的房子是违建,一平方米都没分到。
2009年,王可翠发现回迁村民形成的方桥新镇小区有很多自己不认识的人,在村里干了几十年医生的王可翠觉得纳闷。“村里拆迁就300人,怎么搞500人来分房?”于是便开始暗中调查取证,为实名举报做准备。她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取证,2011年她带着自己收集到的证据,开始实名举报。几年时间里,为了举报,她前后共花了80多万。
今天一早,王可翠6点就从家出门,7点多就来到了庭审现场,与她同行的还有十几位同村的村民,“就想看看他最后的下场。”王可翠说,公诉人的举证基本上都属实,但还有一些方广云没有承认。
滥用职权致公共财产损失800多万
自称:“我没有这个权力”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7年以来,方广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60000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面积3605平方米,价值7931000元,获取拆迁补偿费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人民币8379299元,构成受贿、滥用职权罪。
面对指控及询问,方广云反复表示:“我没有这个权力!”
“房子都是国家的,房子也不是我分的。”面对贪污罪的指控方广云说道。对于滥用职权罪,方广云辩解称其并没有权力可以滥用。最后方广云还表示,其受贿的6万元也已在案发前退还纪委,是否构成受贿需要由法庭决定。
方广云称,他只是负责在安置证明上签字,在此之前,还有资格确认、丈量房屋、出具房屋登记表等程序,而这些都不属于他负责,他无权审核。他说,涉嫌骗取安置房当事人均已经获得丈量表等材料。“我不签字,还不被人骂死!”
方广云从1995年就开始担任原站北社区居委会书记,一直到2011年,任职时间超过15年。在如此长的时间内,对当地居民人员基本情况应比较了解,对申请拆迁安置补偿的当事人,是否是当地居民,是否有资格,应该十分清楚。
可是,面对这一疑问。方广云却矢口否认。“我连我亲侄女的名字都不知道。”
受贿6万元
自称是打麻将时的借款
据指控,2007年以来,方广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60000元,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帮助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对此,方广云称,那是别人知道他爱打麻将,在打麻将时借给他的。在得知纪委开始调查他前,他就已经通过中间人、证人将上述欠款如数还清。
人物:方某、范某
与“房叔”关系:女儿、女婿
案情:利用方广云作为站北社区书记和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组成员的职务便利,通过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违规迁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骗取三套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价值共计60余万元。
审判:“房叔”女儿方某和女婿范某一审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万元。因不服一审判决,两人均提起上诉,日前,合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人物:张世凤(女)、何所章(夫妻关系)
与“房叔”关系:张世凤曾是方广云的同事
案情:原站北社居委党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张世凤和丈夫何所章,与他人相互勾结,利用安置人口审核等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结婚证等手段,骗取管委会拆迁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人口安置费,其中,张世凤、何所章各贪污价值共计人民币849899.6元,何所章贪污价值计人民币22万余元。
审判:张世凤,因贪污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万元;其丈夫何所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人物:詹某
与房叔关系:时任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
案情:2006年,在原瑶海工业园区站北社居委何槽坊居民组实施拆迁安置期间,詹某和时任站北社居委书记、拆迁安置工作组成员方广云经共同商议,意图以虚增拆迁安置人口的方式获得安置房。随后,詹某负责登记虚增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方广云负责操作虚增人员名下拆迁安置的相关事项,并借此非法骗取拆迁补偿费11144.8元和价值42.57万元的拆迁房。据统计,从2005年起的三年时间里,詹某通过虚增户口、实际迁移等方式,违规帮他人办理户口40多个。
审判: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詹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8年。9月2日,法院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分析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安徽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何平表示,“房叔窝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村官腐败案件,而且抱团腐败,从中可以看出很多问题”。
何平分析认为,“村官”腐败案,除村官自身素质不高、司法关注度不够等原因外,主要根源在于村级权力运作的体制性缺陷,“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但现实中,只有民主选举实行得相对较好,其他3个民主有时成了摆设,村民自治往往变成“村委会自治”,甚至个别“村官自治”。
在何平看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并刚性执行显得十分重要,尤其是加强对村(居)干部日常管理,经常化的党纪法规教育,街道、区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加大查处力度,注重对村(居)财经方面检查、审计,真正实现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
“村官”腐败案比例上升
2011年底,安徽省纪委就“村官”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
该调研显示,从近年新立案件数量来看,每年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新立案件数量占当年立案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2007年为2615件,占47.59%;2008年为2838件,占49.72%;2009年为2654件,占49.93%;2010年为2241件,占50.53%。在近年来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中,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涉案达80%以上。其中,在合肥市、阜阳市、芜湖市、马鞍山市等地查处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中,也是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主。
同时,调研还发现,贪污贿赂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等经济类案件则呈上升趋势,说明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正在向谋取经济利益方面转移。同时,违纪违法方式多为编造事由虚报开支或失职渎职。
“房叔”窝案进度表
●2012年,方广云等3名社区干部被举报贪污、侵吞拆迁安置房136套。
●2012年8月10日,方广云因涉嫌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新站区纪工委立案调查。
●2012年9月13日,方广云被移送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3年6月6日,合肥市外宣办称,已查实方广云共为其女儿、女婿、姨侄、侄女等亲属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同时专案组查明,方广云作为时任站北社居委书记,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为他人违规获取安置房等违法犯罪问题。
●2013年9月,案件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来,案件又退回补充侦查。
●2014年3月4日,涉案民警詹卫东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在瑶海区法院受审。他一审判处18年,后提起上诉。 9月3日,合肥中院二审此案,尚未宣判。
●2014年5月22日,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原副主任范正东在瑶海区法院受审,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与贪污罪。7月20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4年9月1日,方广云的女儿女婿因犯贪污罪,终审获刑5年。
●2014年9月12日,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站北社居委原支部委员、计生主任张世凤二审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