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房地产统计列入统计监审 问题企业将被通报批评

19.03.2015  11:48

  为进一步做好清远市房地产调控和统计工作,使房地产统计数据能科学、准确,及时反映清远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3月18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统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统计局、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将作为统计监审和日常检查的主要指标,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综合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储备、工程进度、开发资金、项目销售和住房价格等多方面情况。根据近年来房地产统计数据分析,市住建局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的统计数据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以房地产开发投资指标的填报问题最为突出,住建局与统计局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房地产开发统计业务处理知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地住建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审核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并处理漏报、瞒报、错报、虚报的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投资、销售面积、销售额和销售套数、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等各项指标上报住建局和统计局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企业要写出书面情况报市住建局、统计局备查。

  市住建局、统计局将把房地产开发投资,施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额和住宅销售套数作为统计监审和日常检查的主要指标,并对数据存在差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黄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