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建一半高压线从头顶过 业主盼改迁

31.10.2014  09:18

  任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几条高压线横跨房子一角,距离仅有一米左右。

   业主盼高压线改迁

  部门回应:正在协调,费用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东莞时间网讯 市民任女士报料:我是黄江田美村村民,今年我在村里新报建一栋自建房,房子建了一半,发现上面有高压线经过,现在不得不停工。希望有关部门能将这条高压线移走。

   市民反映:

  房子建到一半发现上方有高压线

  任女士说,1993年,田美村集体分地,她分到了向南一街二巷1号。“分地的时候那里是没有高压线的,不知什么原因,高压线被迁移到了这里。

  今年2月,任女士通过正规程序报建房屋,开始以为高压线不会影响到她家,岂料房子建到第二层时,发现高压线正好在楼顶正上方,因此不得不停工。

  从任女士提供的图片看,几条高压线横跨任女士房子一角,距离仅有一米左右。“现在不敢往上建了,也不敢入住。”任女士多次向黄江供电分局、田美村委会交涉,希望能将高压线移至别处,可是2个多月下来,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村委会回应:

  正在协商,希望户主承担部分费用

  昨日,记者联系了黄江供电分局,该局叶主任说,高压线路规划时不经过向南一街二巷1号,但由于当时这里还是一片空地,村委会要求将高压线改迁于此。由于高压线5米内不允许建造房子,今年5月份,黄江供电分局已向任女士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但是对方拒绝签字。

  经过多方协商,黄江供电分局同意迁移高压线,但不负责相关费用。“当时是应村委会要求将高压线建在这里的,现在又要迁移,费用不应由我们承担。”叶主任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田美村曾书记。曾书记介绍,向南一街二巷1号确实被规划为居民住房,但当时与黄江供电分局对接的书记已经不在村里任职了,迁移高压线需要9万元费用。他希望生产队、村委会还有任女士能一起承担这笔费用。“高压线经过住户房顶,存在安全隐患,出了问题谁都承担不起,我们也想尽早解决。”曾书记说,村委会目前正积极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费用应由供电部门和村委会共同承担

  对此,任女士认为,当初分配土地时没有高压线,高压线改迁并未征求她的意见,她没有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说,建造高压电塔需要经过严格报批程序,即使当时是村委会要求高压线改道,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假如供电部门能够证明是村委会要求将高压线建在这里,这笔迁移费用则应该由供电部门和村委会共同承担。”唐胜利说,任女士不负相关责任,不应为迁移高压线买单。

  北京王玉梅(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兔也认同了唐胜利的观点,他建议任女士向黄江供电分局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