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老爸将房子送给儿子作婚房后自己被判刑
佛山老爸将房子送给儿子作婚房后自己被判刑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刘宇靖)将房子送给儿子作婚房,看上去合情合理。但是,冯某却因此被他人起诉,而在庭审结束后,他还被法院工作人员抓获,拘留15天后还要被判刑。日前,禅城区法院通报了这起貌似“诡异”的案件,原来,所谓赠儿子婚房,是“老赖”为逃避10多年前欠下的债务而做出的伎俩。
事件:
赠儿子“婚房” 被判刑
冯某于2011年办理公证,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套房产无偿赠予其儿子作婚房之用,并在2014年转移房屋所有权登记。
然而,在一年之后,冯某却因此事被别人告上了法庭。2015年6月,市民江先生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冯某将其房产赠给其儿子的行为。开庭当天,冯某来到禅城法院应诉,在庭审结束后,他却发现法庭外面早早已经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守候着他,并将他截获带走。
其后,禅城法院对冯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事情到此还没有完结,检察院同时以被执行人冯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提起公诉。经审理,禅城法院于今年1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冯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冯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偿还了欠款本金,并作出还款计划,对其宣告了缓刑。
真相:
“老赖”借机转移财产
把房屋赠予儿子,为什么会摊上这么大的事情呢?
原来,早在十几年前,冯某因其名下的制衣厂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债,与其合作的印染厂、织布厂和塑料厂纷纷对其提起诉讼。2003年底,冯某的工厂被依法拍卖用以抵债,然仍资不抵债。冯某欠江先生的工厂近12万元货款,因冯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时隔十年,2013年底,江先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冯某于2009年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线索。而禅城法院执行员根据线索调查发现,该房屋已经过户到冯某儿子名下。为了防止该房产再次转移,禅城法院迅速将案件情况告知江先生,并随即对该房产进行保全。
在江先生于2015年6月提出起诉后,冯某在庭审中辩称,这笔债务发生在十几年前,但2014年江先生才告知其还欠钱,现在他儿子要结婚成家,才借钱办手续将房子转到儿子名下,并非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因冯某不能与江先生达成还款协议,且拒不提供财产担保,所以被司法拘留。
进展:
赠予行为遭撤销
冯某最后又是否能以赠予儿子“婚房”的理由,使得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屋不被执行呢?
近日,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在尚欠巨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无偿转让涉案房产,经原告江先生催讨后又急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行为,应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判决撤销冯某无偿赠予房产并转让给其儿子的行为。房子保不住,又被法院判刑,冯某的“如意算盘”最后全部落空。
据介绍,近年,禅城法院加大对陈年执行案的执行力度,不少发生在十几年前的案件,因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均恢复了执行。同时,该院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加大惩戒力度,2015年全年共有42名被执行人被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其中8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人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物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是历年来采取强制措施最多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