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押金可以抵租金吗?
大洋网讯 目前,租赁房子和商铺均需缴纳一定的押金,作为租赁的保证金。那么,租户能不能要求将押金当做租金抵扣呢?近日,海珠区龙凤街便发生了这样一起商铺租赁纠纷,租户要求用押金抵扣租金,目前,此起纠纷正在调解中。律师指出,租赁押金能否抵扣租金,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若出租人不同意,便无法抵扣。
近期,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建城参与了一起商铺租赁纠纷的调解。据了解,刘某是某商铺的产权人,李某于2017年12月开始承租该商铺,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约定每月4000元,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租金。2019年6月,李某提出因生意不好,难以经营,希望刘某减少租金。刘某认为,双方已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金数额,且认为该商铺的租金标准比周边均价低,不同意减少租金。
2019年7月5日前,李某没有交纳当月的租金。刘某要求李某交纳,李某称签租赁合同时已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要求用押金抵扣租金。刘某不同意用押金抵扣租金,并告知李某合同约定逾期交纳租金是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并没收押金。
因李某没有交纳7月至9月的租金,刘某向李某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李某收到通知后仍然没有履行义务。为此,刘某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请求判决李某腾空交还商铺;请求李某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表达了调解意愿,表示希望继续承租该商铺,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商铺租金。目前,此起纠纷正在调解中。
律师说法
押金能否抵扣租金 需双方同意
张建城指出,租赁押金,实务中也有称为租赁保证金,一般是对租赁合同履行的保证。租赁合同一般会约定租赁押金在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无违约的行为的情况下,退回承租人。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押金是否能抵扣租金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
本案中,租赁合同约定逾期交纳租金的视为违约,另约定因承租人违约的,出租人有权没收押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提出抵扣要求,但出租人不同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单方面拒绝支付租金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不但仍要支付租金,所交的押金也不能退回,得不偿失。因此,他建议遇到该事件时,双方最好进行充分沟通,在未沟通一致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作出违反合同约定行为。
微社区e家通记者谭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