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加快推进安置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江南新城首宗房屋强拆实施

11.04.2015  13:29

  梅州网讯  昨日,梅江区对三角镇坜明村第七村民小组一处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如图,曾仕谦摄)。这是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开展以来,首户被执行依法强制拆除的房屋。

  据了解,此次被执行依法强制拆除的李×胜一家,其房屋地处坜明安置区范围,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房屋、附属设施等核实补偿结果为200多万元。李×胜却漫天要价,提出划地重建或者按照江南某高档小区房价计算,补偿款要300多万元的不合理要求。

  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协调也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为维护征收补偿的公正性,梅江区政府于2013年12月发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李×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梅江区政府在期满后依法向区法院申请行政征收房屋裁决。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多次上门做李×胜及其家属的工作,未果。因此,区法院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据江南新城建设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大部分群众的支持下,江南新城上坪安置一区和坜明安置区的集体土地和附着物征收已全部完成,签约房屋96.2%。但仍有小部分群众心存侥幸心理,漫天要价、拒不搬迁,企图获得更多利益。他表示,征收单位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不“开后门”,不提高补偿。对反复做工作仍不配合征收的“难通户”,市、区相关部门将在完成司法程序后,全面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练海林  曾仕谦  钟伟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