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支招:二手房交易办理资金托管 可降低风险

21.03.2016  11:19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中介公司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叶某已依约向陈某支付60万元用于垫资赎契,但陈某未依约履行,叶某无证据证明其遭受的损失与中介公司有关,最终判决驳回叶某的诉讼请求。

   事件回放

  陈某因经营公司不善、急需资金周转,遂决定出售自身位于天河区的100平方米物业以筹集资金。2015年7月20日,陈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与买家叶某就该物业协商交易内容,表示愿意降价出售,但需要叶某垫资赎契。叶某开始有疑虑,提出在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但遭到陈某以资金托管会拖延交易时间为由的拒绝。最后,由于200万元的交易价格实在太吸引,叶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叶某在签约当天向陈某支付60万元房款用以垫资赎契。同日,叶某依约向陈某支付60万元。

  但事后,陈某未将此房款用于赎契,而是投入公司作为资金周转。之后,叶某与中介公司多次致电催促陈某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均无法取得联系,后得知陈某因公司经营不善,已结业并携款逃跑,交易物业并未办理赎契。叶某联系不上陈某,认为其遭受的损失与中介公司有关,遂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赔偿60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中介公司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叶某已依约向陈某支付60万元用于垫资赎契,但陈某未依约履行,叶某无证据证明其遭受的损失与中介公司有关,最终判决驳回叶某的诉讼请求。

   专家解读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周冬云律师表示,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如何安全交付房款是房屋交易中风险较高的环节。为了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广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推出免费资金托管服务,由银行托管房款,以保障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交易资金安全。在本案中,买家叶某为与业主陈某尽快完成交易手续,对房款未办理资金托管,以致陈某乘机挪用房款,最终叶某遭受经济损失。

  周冬云律师提醒消费者,二手房资金托管手续免费、办理时间短,基本不会影响交易程序和交易速度。此外,购房过程并非一天能完成,而是需要一段时间,很多风险可能在这段时间发生,如房屋被查封、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者其他影响房屋过户手续办理的情形等,假如发生上述风险,买家将无法顺利取得房屋产权。所以,交易当事人应办理资金托管手续,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