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东与房祖名处罚有别:中国吸毒并非犯罪
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 昨日(18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报了柯震东和房祖名因涉毒被处理的案件,通报中称,陈某某(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柯某某(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依法行政拘留。
缘何两人所受处罚不同?因所触犯法律不同
为何同样涉嫌毒品案件,两人的罪名和处理方法不同?这是因为其所触犯的法律不同。柯震东是吸食毒品,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按条例规定 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其违法行为并未达到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所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而房祖名涉嫌罪名是留容他人吸毒罪,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按律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行为,因此被刑事拘留。
专家呼吁:吸毒应尽快入刑
在我国,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罚,目前仅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吸毒成瘾者则实施强制戒毒。由于刑法 并未将吸毒规定为犯罪,使大量吸毒人员游离在法律的边缘,无需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吸毒入刑的相关法律。
毒贩多以“自吸”为由逃避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引诱、教唆、欺 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等行为。而在具体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诸多犯罪分子大多将非法持有的毒品借口自己 吸用来避重就轻,逃避法律的制裁。
北京戒毒中心主任医师宋森林曾表示,如果中国能完善相关的立法,将吸毒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行为,那么经过司法机关的审理,对吸毒人员强制隔离两年或者三年,都是比较公正的,要比单纯的强制隔离戒毒要更公平,更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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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3月17日晚,李代沫伙同另外6人,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吸食毒品,被警方抓获。一审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张元:行政拘留
6月13日7时30分许,北京警方在北京南站安检口例行检查时,张元掏出身份证后突然逃跑,被民警当场控制。随后张元交代当天5时在家中曾吸食毒品。随后警方在朝阳区三里屯的张元住宅缴获吸毒工具。后张元被警方行政拘留。
宁财神:行政拘留
6月24日18时许,宁财神在北京工体北路公寓内吸食毒品被警方抓获,还从其办公桌搜出1小包冰毒。宁财神被判行政拘留15天,7月6日从拘留所期满释放。
张耀扬:行政拘留
7月2日,张耀扬在北京朝阳区某高级酒店被抓,从火柴盒查获1.15公克大麻,事后他坦承吸毒。张耀扬除了涉嫌吸食大麻外,还涉嫌有嫖娼行为,因此被合并处以治安拘留20天的行政处罚。
何盛东:行政拘留
7月14日,演员何盛东因涉嫌吸毒在朝阳区高碑店某公寓内被北京警方查获,被行政拘留。
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
7月29日,张默及另外两人吸食大麻被警方查获。张默交代,3人曾10余次在其本人或另一吴某某居住地吸食大麻。张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海淀分居依法刑事拘留。
高虎:行政拘留
8月4日,北京警方在朝阳区先后将涉嫌吸食毒品的高虎等4人抓获。高虎在被抓获现场承认随身包中携带了冰毒并对吸食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