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情侣开房被警察带走12小时 警方称查嫖娼

01.08.2014  11:45

  南都讯 记者莫晓东 饶德宏 情侣在酒店开房,遭遇警察查房该怎么办?7月28日晚11时许,东莞虎门的王小姐与男朋友在东城金月湾附近一家酒店开房休息,被警方带回派出所调查,直到次日上午11点后才能离开。警方证实,当晚并未查出卖淫嫖娼的人员,因公安部门的网络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核实两人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以致不能第一时间放人。     

   情侣开房被带回派出所

  王小姐是东莞虎门人,男朋友是毗邻东莞城区某镇的本地人。她说,两人谈恋爱已有一年多,房子买在东莞城区,准备今年12月份结婚。

  7月28日晚,王小姐与男朋友下班后相约到东城看家具,随后在东城金月湾一家酒店开房休息。当晚11时许,王小姐的房间传来敲门声,开门后发现多名民警和辅警前来查房。王小姐没带身份证,递交了自己的驾驶证,男朋友递交了个人身份证。“民警检查过后,说没事了,我们关门准备休息,”王小姐说,约15分钟后,民警再次敲开他们的房门,要求跟随警方前往东城派出所协助调查。

  警方事后表示,当晚接到市民举报称该酒店内有人涉嫌卖淫嫖娼,因为当时未能确定两人的身份,民警循例要求王小姐和男朋友前往派出所协助调查。事后,没有查出卖淫嫖娼的人员。

  王小姐说,当晚她跟男朋友到派出所后均做了笔录,配合民警做完所有调查,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涉嫌卖淫嫖娼,但一直被留置派出所内,直到7月29日上午11点后才能离开。对此,东城警方回应称,当晚因为公安部门网络故障问题,不能联网核实两人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后来网络恢复调查清楚后,才安排两人离开。

   律师:留置审查要有合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经出示相应证件,民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有权进行留置审查,时间一般在24小时内,最长不能超过48小时。

  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表示,留置审查的前提,必须初步具备违法犯罪嫌疑的事实。涉嫌卖淫嫖娼的男女,一般的判断标准是两人互不认识,无法知晓双方真实信息,且涉及钱财交易。如果按照王小姐所说,他们两人是谈了一年多恋爱的情侣,又有合法的证件,在配合警方笔录调查时能彼此说对情况,基本就不存在卖淫嫖娼的嫌疑。在没有初步证据能证明王小姐两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再实施留置审查已不再合适,应该及时放人。此后因内部网络问题再继续留置审查更不合理,因为两人都有真实的身份信息和住址,即使网络恢复后发现此前有违法犯罪行为,也可随时对两人进行传唤或逮捕。

  梅春来认为,如果王小姐所说的情况属实,警方对他们采取的留置审查措施有瑕疵。如有需要,王小姐可向上级公安督查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知识

   普通市民遇到警察查房该怎么办?

  普通市民在酒店或旅馆遭遇警方查房时,应该怎么办?有法律界人士建议,首先应当核实警察身份,确认身份后,如果警察没有特殊的目的或者针对性,这种查房一般都是例行公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的规定,没有违法情节的市民尽可能配合警方工作,也不会有太多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