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计局公布最新监测方案 13所医院成监测哨点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汪万里
流感高发,各方重视。为实时监测掌握全市流感活动水平和流行趋势,实时追踪流感病毒变异,及时发现新型流感病毒,东莞铺下天罗地网。
昨天,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公布了“东莞市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13家医院,5个镇街的学校、工厂、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全面监测流感样病例。
重点监测学校工厂养老院
根据方案的要求,东莞设立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体温≥38℃,有咳嗽或咽喉疼痛症状;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住院患者本次起病有发热史,伴咳嗽,且发病不超过10天的,都将作为监测病例。
其中,对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又分医院监测哨点和重点场所监测哨点。东莞市人民医院是国家级和省级监测哨点,市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等是市级监测哨点。(详见列表)
重点场所监测哨点选取学校、工厂、儿童福利院、养老院4类场所。除东莞市儿童福利院外,学校、工厂和养老院的监测哨点在中堂镇、长安镇、塘厦镇、常平镇、东城街道选取,这5个镇各选取幼儿园、小学、中学各1间,有厂医的工厂2间,4个镇敬老院和东城的市社会福利院。
哨点登记信息每周汇总
医院监测哨点在内科门诊、内科急诊、发热门诊、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开展监测;学校、工厂、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在医务室开展监测。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在市人民医院的呼吸内科、儿内科、感染科住院病房以及ICU开展监测。
除学校哨点在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停止监测外,其余哨点全年开展监测。监测时,学校应指定专人将每日全校晨、午检以及缺勤随访中发现的流感样病例和到校内医务室就诊的流感样病例汇总后登记;工厂医务室人员把每天在厂内医务室就诊的流感样病例登记;儿童福利院、养老院则应指定专人把每天院内自查以及到院外医院就诊的流感样病例登记。
监测哨点登记的信息每周上报当地镇街(园区)疾控中心,再由镇街(园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报送市疾控中心传防所。
情况严重由疾控部门处理
方案同时明确: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例及以上、30例以下流感样病例,由镇街(园区)疾控中心进行疫情核实和处理,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如果情况更为严重,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由市疾控中心调查处理和采样,核实确认后,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连续1周无新发病例或连续1周发病水平降至疫情发生前的基线水平,可判定为暴发疫情结束。在确定事件结束后一周内,负责疫情处置的镇街(园区)疾控中心要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市疾控中心登录相应信息系统上传结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