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41所示范性高中拿出三成指标分配到全市所有初中
穗高中“指标到校”今年实施
41所示范高中三成指标分配到全市所有初中
经过三年过渡,备受关注的广州高中“指标到校”政策终于在今年开始实施。12日,广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这项重磅政策的实施细则。
对比2013年发布的政策,今年的实施办法在整体设计上并未见明显调整:广州所有示范性高中拿出30%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全市所有初中:“指标生”最多可低于志愿高中近三年平均录取分数线20分被录取。
“广州实行‘指标到校’政策,是为了缓解和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问题,让500所初中学校学生都有机会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介绍,广州在2013年出台《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广州“指标到校”政策从2013年开始执行,三年过渡,2016年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或国家、省的重大招生政策调整,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而从12日公布的实施细则来看,与三年前公布的办法保持一致。“指标到校”的招生学校为:广州市所有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通过初期督导验收的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示范高中”)。有多个校区的示范高中,按校区分配指标计划。送生学校为:广州市十一个区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
为了尽可能合理地保证每所初中都能获得省、市属示范高中指标的机会,广州在指标到校的分配上采用二级分配办法: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省市属示范性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各区,按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后,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是将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整体打包汇总,再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值得关注的是,报考示范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户籍从外市迁入的,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以2016年3月31日前审核通过的为准。二是本校完整三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指标到校”录取安排在中考提前批进行,提前批分“指标生”和“统招生”两步,先进行“指标生”的录取,再进行“统招生”的录取。“指标生”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共设3个指标到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