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手机三天后无法开机 能要求全额退款吗?
以优惠价格买了台二手手机,没想到,刚使用三天就无法正常开机。这种情况下,能要求退货全额退款吗?卖家表示退货可以,但要扣减“检测费”。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为此告上法院。记者昨日获悉,法院最终支持了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诉求。
谢先生在叶先生经营的店铺中,以87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二手手机,回家使用三天后,突然发现手机无法正常开机使用。谢先生当即告知叶先生,叶先生要求谢先生携带手机到店铺协商。
谢先生到店后要求退货退款,叶先生认为手机系人为损坏,要求扣除120元检修费后才能退还,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当时,叶先生曾尝试打开手机但未能成功,将手机拿去手机检修商家检测,商家也不能判断是否人为损坏,谢先生遂取回手机离开,并在其后携手机到手机品牌终端授权服务中心进行检测,该中心出具的《终端服务报告》中备注:私拆,尝试装新电池单板开机,依旧不断重启,未尝试刷机或装新主板测试。初步判断主板问题,其他配件功能未检测。
越秀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规定: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为此,产品销售者应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负有保证责任,对于移动电话更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案中,谢先生购买手机后第三天就出现无法开机使用故障,其要求退货退款符合上述规定,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之后,谢先生已将手机送往手机品牌终端授权服务中心检测,确定手机存在私拆且主板存在问题,叶先生在未能举证证实系因买方人为原因造成手机故障的情况下,应予退回购机款项。最终,法院判决叶先生应一次性向谢先生返还手机款870元。
法官说法: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要求更换、修理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规则等,对市面流通的各种产品、商品均作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也是我们日常所说“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政策,除了一些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等根据商品性质及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以外,经营者一般不能免除自身的三包责任。
广大消费者注意了,即使购买的是二手商品,如遇到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同样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梁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