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出狱11天又作案 网吧“手机大盗”再落网

07.07.2015  17:20


广州增城警方打掉一个拍肩头盗窃手机团伙


在网吧正聚精会神地上网,突然有人拍肩头,一回头手机没了。近日,广州增城警方打掉一个流窜增城、番禺及南沙等地的盗抢手机团伙,抓获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了一批被盗手机。犯罪嫌疑人潘某是“三进宫”,这个盗抢团伙专门在网吧下手,利用“拍肩膀”方式转移事主视线,乘机盗抢手机。


网吧上网,手机2秒被偷

4月16日晚上10时许,市民小王在增城新塘镇解放北路某网吧上网玩游戏,正入迷之际,突然有人拍他肩膀问“要不要游戏点卡?”他回头一看,是个陌生男子,便不予理会。然而就在他转头的几秒钟,放在桌上的手机被另一名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走了。半小时后,当小王发现自己手机不见时,这些人早已逃之夭夭。

案发后,民警立即调取了有关监控视频,很快发现有三名男子极为可疑。视频录像还原了作案经过,“盗贼甲”拍事主肩膀,引开事主注意力,“盗贼乙”乘机盗走事主手机,“盗贼丙”在不远处打掩护,整个盗窃过程仅2秒钟。


出狱11天,重操旧业

正当民警加紧侦查时,4月23日晚,新塘镇的三间网吧又接连发生盗窃手机案。经过调查和分析,民警发现这些盗窃案都是团伙作案,而且作案手法类似,盗窃团伙进入网吧后,首先物色作案目标,一般的手机他们看不上眼,被盗的都是价格不菲的高档手机。如若盗窃不成,盗贼还会用砍刀、辣椒水等威胁事主。民警判断,这些案件均是同一个团伙所为。

民警在深入调查后发现,在每一宗盗窃案中,一个矮胖男子都出现过且参与其中。经过对该男子的面貌及衣着特征的调查,民警很快掌握到,该名男子潘某,男,30岁,广西来宾人,2011年在广西因盗窃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2年在广州市花都区又因盗窃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今年4月5日,潘某刚刚刑满释放,仅过了11天,他又重操旧业。

确定嫌疑人潘某的身份后,警方开始了进一步侦查,发现潘某及其同伙居住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一带。侦查到这里,案情本来已经柳暗花明,这个团伙以东莞为据点,在东莞周边地区的网吧盗窃。然而,正当民警在东莞摸查时,这个团伙却突然搬离原聚集地,不知所踪。难道嫌疑人起了疑心?


多日侦查获行踪,3盗贼落网

很快,民警发现,原来这个团伙转到番禺、南沙等地的网吧作案。连续多日的侦查后,民警再次掌握到潘某等人的行踪。6月17日15时许,民警兵分两路,统一行动,在东莞市横沥镇抓获潘某,在东莞市桥头镇一酒店抓获其同伙卢某、黄某(均广西来宾人),并缴获作案车辆日产小车一辆。经审讯,潘某等3名嫌疑人供述了伙同他人盗窃手机,并将手机低价销售给二手市场的作案事实。

目前,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和追逃中。


事主嫌麻烦不报案,盗贼屡得逞

一些市民手机被偷后并不报警,给警方破案造成了困难。民警表示,上网时很多人习惯把手机放在桌面上,而打起游戏来又注意力高度集中,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失窃后,因为嫌麻烦或者觉得“手机找不回来”,不少人也就不报案了。盗窃嫌疑人正是摸准了市民不报案的心理,潘某这样交代,“很多人被偷了手机不报案,所以我们才敢一次次地作案,最多时一晚我们可以偷4台手机。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手机等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一旦手机被盗请立即报警,以让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掌握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有正当谋生手艺,却走上歪路

在这个盗窃团伙中,潘某算最有“特点”的人。他早年在木料加工厂上班,会些装修手艺,还当过货运司机。按理,前两次在高墙内的经历,教训够深刻了,但今年4月刑满释放后的潘某,却并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选择了一条不归路,继续纠集同伙作案,结局自然和两年前一模一样。

按照潘某自己的话说,“因吃不了打工的苦”。在提到自己相处8年多的女友时,潘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因为自己的恶行,这些年,女友一直顶着压力与他谈恋爱,不离不弃,无非是坚信他能回头,用正当手艺谋生,迟早一天能活出个人样,可是到头来,自己还是转回原路,辜负了她的信任。潘某表示,三度犯罪,教训太重了,可惜人生没有回头路,既然犯了罪,自己会积极改造,刑满后找一份工作来做,踏踏实实地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