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用手榴弹护坟坐牢6年 出狱后起诉三级政府

19.12.2014  13:55

  6年前,林培章因母亲的坟墓强拆问题,拿出两颗手榴弹投掷到拆迁队伍中,万幸没有爆炸。为此,林培章坐了6年半牢。出来后,他和上述三级政府打起了官司。

  惊魂一幕:

  拆迁现场有人扔手榴弹

  这一幕发生在6年前。

  木兰溪是闽中最大的河流,也是莆田人的母亲河。林培章的母亲2004年去世后就埋在木兰溪河畔。因为受到海潮影响,木兰溪时常泛滥,从古到今,对于木兰溪的治理从未停止过。而最近的这次治理,要拆迁征地,林培章母亲的墓也要迁走。每个墓穴政府补偿300元,但当时在莆田买个墓穴需要数万元。面对双方多次谈判失败,官方下达最后通牒,林培章有些急了。

  拉开引信投出一个没爆炸又投了一个

  冲突终于在2008年4月17日爆发。那天上午,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城厢区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霞林街道办事处及施工队20多名工作人员,浩浩荡荡地来到木兰溪防洪二期工程坂头段工地。这次,主要是给林培章下最后通牒。如果不主动迁坟,就要强制迁坟。岂料林培章早有准备。早上,林培章从家里阴暗的楼道内小心翼翼地拿出两件东西,“插进了裤头里”。

  几年后的2014年12月9日中午,林培章清晰记得自认为悲壮的一幕:几句交锋后,谈崩了。“不服吗?不服你可以去死呀”,林培章如今觉得是对方的这句话激怒了他。妻子吴建香和两个儿子站在人堆里,林培章不知道为何走出去约二三十米后,突然取出腰里的东西,投了出去。

  “手榴弹!我突然发现那是一枚手榴弹,落点离我只有两三步远”,吴建香脑子“”的一声,“拆迁队伍似乎没有多大反应,他们可能在想,这是林培章拿假手榴弹吓唬他们吧”。当地公安机关的文书记载了惊魂一幕,“工作人员欲对林(家)的墓地强制拆迁时,被告人林培章取出事先备好的二枚军用手榴弹,在工地一发电机旁拉开其中一手榴弹引信,掷向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人群中,但该手榴弹并未爆炸。林见状,随即又拉开第二枚手榴弹引信,再次掷向人群”。万幸的是,依旧没有爆炸。林培章随后逃离了现场。

  摇着“白挂历”脱掉衣服“投降

  尽管时隔6年,一位当时在场的人员还是不愿再重提此事,“当时我们确实没有害怕,但是后来大家议论时,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拆迁现场有人投手榴弹的消息被警方层层上报,引起福建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当天,警方不断加强警力,地毯式搜寻林培章。但林培章却跑得不见踪影。

  当晚,林培章悄悄地潜回家里。出于安全考虑,警方没有在天黑时动手。第二天天刚亮,警察就喊话让林培章出来“投降”。

  “我看到对面邻居家的玻璃窗后面都是乌黑的枪口,他们随时都会开枪”,林培章回忆说,当时,天上还有两架警用直升机盘旋。

  村里很多人当天都目击了这一幕,“不但来的有警察,还有特警,将林家层层包围,要求他投降”。

  稍后,林培章摇着白色挂历出来了,慢慢走到院子里,知道有几十支枪对着自己,他一动也不敢动。由于林此前的危险行为,为慎重起见,警方让林高举双手,慢慢脱下衣服。

  林培章说:我高举着双手站在院子里,警察仍然没过来,直到我脱得只剩下了裤头,警察才扑过来将我按倒。

  手榴弹来源前后说法不一 投掷动作跟电视里学的

  随后,警方在林家楼梯下搜出了第三枚手榴弹。警方笔录显示,林培章承认,这3枚手榴弹是他1979年2月退伍前,悄悄从部队带回来的,手榴弹是从部队军火库偷出来的。

  警方随后找武警部门鉴定,该手榴弹属于“军用木柄手榴弹”。警方再次调查证实,“本案手榴弹是1965年第××厂生产的第124批军用木柄手榴弹,型号为124-65-33,属于刑法规定的弹药范畴”。

  刑满出狱后,关于手榴弹的来源,林培章却改了说法。“2007年的一天,我早上起来后,发现我们家院子不知道是谁放了3枚手榴弹”。2014年12月9日,他对华商报记者说。

  为何前后说法不一致,林说“当初不愿意牵扯到别人,自己全部扛了”。这个说法,林几乎告诉了每一个遇到的村民以及来访的记者,但很少有人相信。林培章还说:自己当的是海军,在部队上没太学过投掷手榴弹,那些动作都是在电视上学的。

  买个墓穴数万元 补偿300元如何安葬母亲

  按理说,防洪防汛工程属公益项目,为何会遭遇手榴弹抗拆迁呢?

  12月9日,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斌说,没想到对于木兰溪的改造,会有这么多纠纷。霞林街道办事处信访办负责人刘明星认为,林培章等人对于征地以及迁坟费用要得太高。

  张文桂是村民中法律知识最多的。他认为,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时,要给予被拆迁物相等的赔偿,现在在莆田买个墓穴需要数万元,而政府补偿给村民每个墓穴300元钱,显然大家难以接受。这也是林培章不愿意迁坟的原因。他说,自己兄弟5人,对母亲有着深厚的感情。几百元钱迁坟补偿不可能再次安葬母亲。

  至今不知道母亲的骨灰在哪儿

  不过,这种危险举动最终将林培章送进了监狱。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林培章主观上是认为该手榴弹能够引爆,再后(来)也两次拉开手榴弹引信,投掷到人群中,欲实施引爆手榴弹的行为,其行为已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尽管林培章辩称,“所持弹药均已失效,不会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法院没有采纳。

  法院认为林培章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未遂)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虽然有自首情节,爆炸未遂,但是此前,林培章还因为其他犯罪被判过刑,最终法院认为林培章是累犯,判处其6年6个月有期徒刑。

  服刑出狱后,林培章去祭奠母亲,坟冢的位置已被一条河堤大道踏过。他至今不知道母亲的骨灰在哪儿,就连当年组织强拆的政府部门也说不清楚了。

  坐牢六年半出狱和三级政府对簿公堂

  12月9日中午,林培章家里很是热闹,门口的摩托车已排成了队。

  第二天林培章就要进法院,和当地基层的三级政府对簿公堂。来到家中看望他的村民大多曾因为不配合拆迁和上访,多多少少被拘留或判过刑。

  因为抗强拆扔手榴弹,林培章入狱6年半。在他坐牢期间,母亲的坟茔还是被强拆,且分文未赔偿,再加上此前的果园土地强征,林培章的激烈抗拆行为除给自己换来两次牢狱之灾以外,什么也没得到。一出狱,咨询律师后,林培章打算和当地基层的三级政府对簿公堂,请求确认挖掘坟墓的具体行为违法。

  诉讼时效之争

  2010年8月16日,吴建香以夫妻二人的名义,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书,以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和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3家实施莆田市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时征地违法,故请求确认3被告挖掘坟墓的具体行为违法。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被告已经在2008年1月25日要求原告自行迁移坟墓,而此时提起行政诉讼,显然已经超过“最长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限”。

  2014年1月9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人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法院认为:“因为林培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内……属于法定可以扣除起诉时间的情形”;“吴建香因无法定可以扣除起诉时间的理由,已超过最长2年的法定起诉期限”。

  2014年5月1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指令莆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林培章的起诉,驳回吴建香的上诉。这就意味着,今年58岁的林培章要再次站在法庭上,而这次,对簿公堂的,是当地基层的三级政府。

  平锯护地,妨害公务领刑一年

  其实,在因手榴弹入狱之前,林培章还有过一次牢狱经历,也和拆迁征地有关。

  2005年上半年,还是木兰溪防洪工地,在没有谈好赔偿的情况下,林家“4亩多龙眼果树被毁”。林培章说,4亩多质量不太好的田地,开始被折合成1.2亩土地来谈赔偿,最后甚至打折到0.694亩,每亩地赔偿仅2.5万。

  2005年7月19日上午10时,林培章因为木兰溪防洪工地施工队占用其家田地,带着妻子和儿子等人,拿着平锯和镰刀来到地里。看到田地里用绳子连接的水泥墩子,他一时来气,就用平锯和镰刀割断绳索,然后将水泥墩子集中起来。此时,施工方有人报了警。起诉意见书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霞林派出所民警张志勇出警后,赶到现场看到,林培章以及他的妻子、儿子均手持刀具在现场。张志勇让林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因林不配合,张志勇取出手铐上前对林采取强制性措施。林培章用平锯朝张志勇的脖子猛砍一刀,致张志勇的衣领当场被平锯割破。最后,来支援的民警一起制服林培章,将其带回派出所。

  华商报记者在案卷中的图片上看到,民警张志勇的警服左领上确实有一条长约3厘米的划缝。

  庭审中,林培章一再辩称警察没有出示任何传唤手续以及在反抗过程中无意间划破民警的衣领,但是在2005年12月8日,林培章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的妻子和一个儿子也因为破坏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

  判决后,林培章进行了上诉和申诉,理由是施工队和他是侵权和制止侵权的纠纷,民警应当是制止纠纷教育双方,而不是用手铐抓人。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福建省高院也驳回了林培章的申诉。

  庭审现场,市长、区长和街办主任均未出席

  12月10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培章是唯一的原告。旁听农民数量出乎法院意料。增加两排椅子外,座位周围站满了旁听者,门口挤满了人。

  在审判长宣读完法庭纪律,准备敲法槌正式开庭时,才发现审判桌上没有法槌,引得法庭上哄堂大笑。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莆田市政府聘请了两位律师。而区政府和街道办总共只聘请了一位律师。

  3被告中的莆田市长、区长和街道办主任都未到庭。同时,华商报记者发现,区政府和街道办的答辩词除了落款以外一字不差。

  而此前的区政府和街道办的答辩词还出了笑话,“原告诉求的是强拆坟墓违法,二被告却称强拆的‘房屋’云云”。二被告律师告诉华商报记者这属于笔误。3被告均认为,林培章已超过法定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方的代理人黄维德也是附近村民,他辩称既然福建省高院已经指令莆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再谈“诉讼时效”毫无意义。

  “政府替代法院强制挖坟,与法律相违背

  法庭上,城厢区政府认为,该项目农用地转让和土地征收手续合法,在征地公告及补偿款发放后对地面物实施清理也是合法的。

  莆田市政府认为,市政府不是本案的适格(类似于资格)被告,征地拆迁工作是城厢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

  街道办方也认为,具体实施拆迁坟墓的是区政府,显然街道办作为被告也不合理。

  最后,林培章的代理人黄维德说,按照土地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管政府征地手续如何齐全,只要政府替代法院强制执行去挖坟,必定与法律相违背”,黄维德说。

  对此观点,被告方保持了沉默。最后3被告再一次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土地没了,“我出去打工也没有力气了

  两次入狱,林培章身体消瘦,头发已经花白。这些年的对抗拆迁精力耗尽,林家早已变样了:多年前盖的房子已无力装修,裸露的红砖墩子都没有涂抹水泥。林培章说,土地征收和坟墓迁移,至今分文未赔,而那些土地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主要种植水果和蔬菜,那些年收成好的时候收入要比你们记者的高”。而今,土地没了,“我出去打工也没有力气了”。

  “我虽然多次犯罪坐牢,但我还是相信法律。如果遇到拆迁双方协商不下来,为何不让土地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目前的他似乎对此规定烂熟于心。

  在林培章大约一尺厚的材料中,最后一页上是对当地《湄洲日报》2006年10月20日一篇报道的摘录:精兵强将云集,不出半年完成23万多平方米的房屋拆迁,这是去年城厢区创造出的荔园路推进速度,堪称奇迹……这篇“城港大道(城厢段)征迁攻坚纪实”的文章题目叫《踏平坎坷成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