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局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18.04.2016  17:01

  肇庆市质监局被肇庆市纪委确定为创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开展初见成效。

   一、健全机构,精心组织。 成立了肇庆市质监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机关党组承担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局机关党组书记是“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担负对班子成员、下一级直属机构负责人“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了解掌握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党员领导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同时结合实际,制定《肇庆市质监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督对象及重点监督范畴,对各个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外出取经,借鉴学习。 为及时吸收其他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2月23日,由局长带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全省质监系统首个“八小时以外”活动试点单位——江门市质监局进行交流学习,了解到其“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充分吸收先进经验。

   三、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局机关严格按照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已开展第一阶段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对照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省质监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文学习,围绕“学党章党规──坚持刚性校准”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作发言、谈心得、写体会,提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和贯彻执行。二是开展谈话提醒。制定每季度谈话提醒计划表,局领导分别对新提拔的党员干部、人财物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以及重要业务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围绕所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并且建立提醒谈话档案,书面记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记录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后进行留存保管。

  (肇庆市质监局 何淑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