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欲打人摔下床不治 子女告养老院护工躲闪索赔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七旬老人被送到广州一家养老院托养,在护工清洁房间时发脾气,动手打人却失手摔下床。老人子女认为护工没有安抚老人情绪,不理不睬还躲闪,未尽一级护理的义务起诉索赔。一审法院判养老院赔偿家属损失将近3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老人发脾气摔下床
2014年6月中旬,被三个子女送到广州一家养老院托养的年过七旬的姚大爷从床上摔了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姚大爷的三个子女事后将养老院告上法庭。
姚大爷的三个子女说,当初养老院承诺提供一级护理,事发当天,老人有情绪时,养老院的护工杨某和王某没有去安抚老人情绪,相反却不理不睬,以致姚大爷从床上摔倒下来。他们认为,养老院的行为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养老院退还医疗备用金2000元,并且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43万多元。
不过,养老院提供了两名护工的证词。据称,事发在早上7点50分左右,因房间尿液味较重,护工王某洒消毒粉时,提醒姚大爷把脚放到床上去,以免消毒粉末洒到他脚上,想不到姚大爷开始破口大骂。
因床底有摊尿液,王某准备把尿液拖掉,“姚大爷看我靠近床边,举手便打来,想不到意外就发生了。”王某称,因姚大爷是双脚盘着坐着,举手向前打我时,突然身体斜向一边,重心不稳撞到墙上了,她双手还握着拖把,没反应过来。
事后,王某急忙叫班长杨某过来帮忙。杨某说,当时保健医生先作了初步检查姚大爷没有异常反应,因为家属说要等他们过来再处理,大概在11点时才将姚大爷送往医院。
一审判养老院赔3万
法院查明,姚大爷死亡的原因是出手打人,而养老院护工闪避,姚大爷无法保持身体平衡而摔倒,最终不治死亡。一审认为,就姚大爷摔倒的原因而言,护工基于本能而躲闪姚大爷的打人行为并无过错,过错在于姚大爷本身。
但在姚大爷出手打人之前,情绪已开始出现不平稳现象,开始骂人,护工也显然了解这一事实,按照护理级别,养老院在托养人姚大爷出现情绪波动时,应及时安抚姚大爷,平稳其情绪。但养老院没有及时安抚姚大爷情绪,对涉案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
一审判决酌定养老院对姚大爷子女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养老院返还医疗备用金并赔偿损失近3万元。判后,养老院和姚大爷的子女均不服上诉,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