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安明电〔2014〕4号)

05.09.2014  17:29

粤安明电〔2014〕4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粤安〔2014〕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部署,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省安委会定于近期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八打八治”行动)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开展“八打八治”行动督查,督促各地打击、整治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推动“八打八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省“八打八治”行动取得实效以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督查内容

(一)组织开展“八打八治”行动情况: 是否成立“八打八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分析当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本地区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和措施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八打八治”行动情况: 八打八治”行动各重点内容是否落实牵头负责部门,是否制定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的实施方案;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五类重点执法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负责部门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具体工作情况等。

(三)“八打八治”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一案一档”并实行挂牌督办等。

(四)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是否明确各类开发区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发区安全监管职能的全覆盖;是否根据开发区面临的安全风险大小、企业数量多少、生产工艺要求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装备建设。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审核结案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建议是否得到落实;是否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见建议。

(六)国庆节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根据节日特点,作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三、督查范围和对象

1.督查对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通知》要求的八个重点行业领域牵头负责部门。

2.督查范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

四、督查时间

9月15日至25日完成督查,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五、督查组组成

以省安委会名义组织7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督查3个地级以上市(其中佛山市包括顺德区)。各督查组由1名厅级领导担任组长,1名处长担任联络员和1名处级干部。详细分组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和督查组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综合督查内容和国家、省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当地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明确任务,合理安排。 各督查组对每个地区至少督查1个县区、1个开发区、4个重点行业领域(指《通知》部署的八大重点行业领域);督查组务必在9月26日前向省安委办提交书面督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工作基本情况、取得主要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等内容。

(三)廉洁自律,改进作风。 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主动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督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四)认真对待,及早准备。 省安委会将于9月15日召开督查动员会,会后各督查组将赴各地督查。请各地区及时与督查组联络员联系,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分组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9月5日

附件: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