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不良商品需监管部门主动作为
28.03.2016 10:10
本文来源: Meizhou.Cn
■ 程绍德
本报报道,日前,不少家长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梅城作新小学附近部分商店贩卖包装如同试管状的“鸡尾酒”,他们认为小学生不能喝酒,学校附近的商店不宜贩卖酒水。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商品的试管造型包装由透明材质制成,里面的液体颜色鲜艳,但并未标明厂家、生产日期、配料等信息。
一般来说,越是“少儿不宜”的东西,对好奇心强的少年儿童就越有吸引力。一些商家正是利用这一点,才大肆推出“鸡尾酒”、“魔烟”之类的食品和饮料。但是,这些东西大都属于三无产品,不仅安全性无保障,而且食用方式与饮酒、抽烟、吸毒相似,无形中教会孩子们模仿成年人饮酒、吸烟,久而久之很容易让孩子染上不良习惯,所以可说是一种“缺德”的创意产品。
笔者认为,生产、销售不良商品的商家超越了正常逐利的限度,是在获取不义之财。对于利欲熏心的商家来说,“鸡尾酒”、“魔烟”等不良商品就是一棵摇钱树,我们不能指望他们良心发现主动放弃出售这些害人的商品,相关部门必须主动作为给予严厉打击,为广大学生净化成长环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工商、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杜绝各种不良商品走进学校周边商店。当然,老师和家长也必须对小孩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管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这些不良商品的危害性,从而让他们自己主动远离这些商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是“釜底抽薪”之策。须知,孩子们不能抵御低级趣味的诱惑,就算没有“鸡尾酒”、“魔烟”,同样会受到其他不良商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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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6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