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安机关开展“净土2017”打击村霸专项行动

23.03.2017  00:25

为进一步整治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推动和完善基层治理工作,为梅州市五华县平安建设和实现“十三五”目标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五华县委、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的部署及五华县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经深入研究部署,五华县公安局决定以“净土2017”为代号,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1年(2017年1月至12月)的打击村霸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华县“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行动,五华县公安局将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方针,重点打击“乱政、抗法、霸财、行凶”四大典型特征的涉黑恶犯罪人员,力争破获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首要分子,解决一批涉农、涉选恶势力犯罪问题,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保护伞”和经济基础;深挖扩线,摧毁一批黑恶势力团伙,抓获一批涉恶案件逃犯,依法惩处一批黑恶势力分子。

举报电话:110、18823023110

如何界定“村霸”?

严格来说,“村霸”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而是对农村一些流氓恶势力的通俗用语。“村霸”的特征有七个,符合其中之一的,一般均可归属于“村霸”范畴:

一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二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三是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四是有组织、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五是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破坏、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六是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七是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如何区别对待宗族中的恶势力?

在农村治理中,宗族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当前也有一些地方宗族势力的发展出现扭曲,演变成为争夺家族利益甚至一己私利而从事非法活动,侵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一股恶势力。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宗族恶势力,必须毫不手软,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治理中面临哪些困难?

目前,在治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工作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

一是部分农村经济发展落后,教育水平跟不上,产业发展不足,许多适龄青年无书可读、无业可就,很容易蹚入“村霸”浑水。

二是存在个别基层组织人员为“村霸”充当 “保护伞”的行为。

三是一些地方基层“两委”班子选举制度不健全、不透明,“村霸”拉票、贿选,或为当选“两委”而拉拢成气候的“村霸”、宗族势力,从而沦为其欺行霸市的爪牙。

四是有些基层组织弱化,作为民间纠纷第一道防线的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等面对矛盾纠纷不愿管、不敢管;而一些村民法治观念淡薄,面对不法侵害多数选择忍气吞声,助长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同时也造成执法、司法部门无从了解相关犯罪行径,无从查办和治理。

如何建立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加强检察、纪检监察、公安、社会综治的协作配合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要发挥公安职能,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共同维护好“两委”换届工作秩序,积极有效预防各类干扰、操纵和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杜绝“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操纵选举。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民兵等组织,壮大农村社会治安力量。

四是加大宣传,及时曝光查办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成效。同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群众法制观念,促进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整理:谢伟霞 编辑: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