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邪教全球攻势 美国曾出动坦克和飞机进行围剿

08.06.2014  11:08

1993年4月,大卫教在美国制造自焚惨剧,80名教徒死亡。

2006年8月,美国“摩门教末世圣徒教会”教主在内华达州受审。

  邪教与恐怖主义、黑社会被公认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有1万多个邪教组织,信徒达数亿人。邪教不仅在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活动,更开始把活动领域扩展到亚非拉美等中小国家。为此,世界各国纷纷加大打击邪教的力度,采取了各种措施对付邪教组织。

   强力部门围剿邪教

  打击邪教最直接的措施是由国家强力部门采取强制手段。

  尽管出于宗教自由,美国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来打击邪教,但是1993年,为了结束与大卫教的对峙,美国联邦执法人员甚至出动了坦克和飞机进行围剿。

  奥姆真理教制造了毒气惨案之后,日本司法部门也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奥姆真理教189名成员受到指控,全部定罪;包括麻原在内,13人终审判处死刑。3名在逃嫌疑人也于2012年全部抓获。在阿根廷,警方也多次对邪教组织发起清剿。

   专项立法打击邪教

  1995年12月,法国东南部山区,人们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16具烧焦的尸体,脚朝外头朝内,呈太阳状围成一圈。尸体中还有3名儿童,周围散落着枪支、匕首。这一惨剧的罪魁祸首是太阳圣殿教,从1994年到1997年之间,从加拿大到瑞士再到法国,短短三年间,就有74人死于这一教派发起的谋杀和集体自杀事件。

  作为邪教活动的重灾区,打击邪教早已经成为了欧盟各国的共识。而法国,则走在了前面。2001年,法国国民议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阿布·皮卡尔法案”,即《反邪教法》,开创了专门立法打击邪教的先河。

  该法规定,如果邪教组织或其头目被司法部门两次判定犯有伤害他人、非法行医、诈骗、误导公众等罪行,司法部门就有权将该组织解散。法律还禁止邪教做宣传以及在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附近招募成员。

  法案还规定,支持邪教受害者的家属或社会团体对邪教组织提起诉讼,特别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反邪教法》成为了法国打击邪教组织的有力武器。

  在奥姆真理教制造了惨案之后,日本也于1999年12月通过了《团体限制法》,规定对“无差别大量杀人行为”的团体实施“观察处理”和“防止再发生处理”,其目的在于将此类邪教置于法律的严密监督和严格控制之下。

   设专门机构帮助受害者

  2011年5月中旬,以色列邪教受害者中心的电话响了起来。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我可能在一个邪教之中。”接下来,这个女孩和中心的工作人员通了数次电话,工作人员知道了她如何被一个所谓的“先知”洗脑、如何与另外几个女人一起服侍他,并经常被虐打的经历。

  最终,警方抓获了这个“先知”,解救了这名女孩,并为她提供心理治疗,帮助她走出这段阴影。

  以色列邪教受害者中心,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他们通过媒体宣传提升公众对邪教的意识,并为邪教的受害者提供帮助,还经常为青少年举办讲座。类似的机构,如今已经活跃在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等数十个国家。比如瑞士的抗击破坏性膜拜团体全国协会,新西兰的邪教观察组织,乌克兰的宗教安全和为邪教受害者提供保护全国中心等。这些非政府组织为公众了解邪教信息、获得帮助提供了渠道。

  除此之外,政府层面设立的组织也不少。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法国议会和政府先后成立6个专门机构,负责调查、研究邪教问题并递交专题报告提供政策建议。德国政府1996年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调查邪教组织的构成和活动。比利时1998年成立了邪教信息和研究中心,还设立了一个部级协调小组,负责秘密情报收集以及协调政府法律和安全部门的反邪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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