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打工仔绑架杀害老板儿子被判死刑 称:感到解脱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黄格晴)想要风风光光回老家过年,却苦于工资太少,男青年竟然为此心生歹念,绑架杀人。1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蒙正伟死刑,立即执行。有关办案人员表示,该案案情令人痛惜,同时暴露出一些用工问题,目前正是春节后招工时期,提醒用工者注意签订劳动合同。
案件回放▶▶ 离职员工绑架杀害两岁幼童
被告人蒙正伟,贵州独山县人,2015年进入广州白云区某皮具厂打工,当时年龄为19岁。
蒙正伟供述,2015年底,他在工作了3个月后向自己的主管余某平提出辞职,结算工资时,蒙正伟发现拿到手的只有1500元,不是进厂时说好的3000元。但因为进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回到旅馆后,蒙正伟越想越难受,自己外出打工,本来想风风光光回家过年,但是结果令其非常失望。为了尽快发财,他想到通过绑架老板的儿子,进行敲诈勒索。
由于在打工时蒙正伟发现老板的家人每天傍晚都会带孩子在街边玩耍,因此他认得老板刚满2岁的儿子。2015年12月14日,蒙正伟来到老板家附近,趁带孩子出来的老人不注意,将小孩抱起迅速离开。
起先蒙正伟只是想勒索赎金。他先给自己的主管余某平打了电话,让对方带话给大老板,说孩子在他手上,索要2万元赎金。打完电话后,怀里的孩子开始大哭,慌了手脚的蒙正伟,越捂住孩子的嘴,孩子越哭闹的厉害。由于不想被附近的人发现,幻想能拿钱后独自逃跑,蒙正伟在田边抽了2根烟后,突然下狠心将两岁的孩子溺死在田边的水沟中。
此后,蒙正伟继续与自己的主管和老板保持电话联系,索要赎金,然而因为慌乱中所报银行卡信息有误,两次转账都没有成功,蒙正伟又提出在指定地点拿现金3万元给他,又由于发现附近似乎有埋伏而放弃拿现金,打出租车逃窜到东莞。案发次日,蒙正伟在东莞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 凶手称感到后悔和解脱
1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虽然有坦白供述和认罪的情节,但是其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予以严惩。
笔者旁听看到,蒙正伟长得非常瘦小,脸色苍白如纸,看上去像是未成年人。
当听到“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时,蒙正伟声音颤抖,轻轻说“好的、好的”。当审判长最后询问其是否上诉,是否有其他意见时,蒙正伟表示死刑的结果在意料之中,而且让他感到解脱。“该认的我什么都认了,因为每天晚上都是噩梦缠着我,所以我也很后悔,判死刑我也绝不会再上诉。”
宣判后,有关办案人员告诉笔者,蒙正伟头脑简单,打电话勒索赎金时都没想过隐瞒自己的身份,但却一念之差,杀死无辜幼童。其是初犯,因家中经济困难、在冲动下犯罪,如果不是因为杀人,完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惜,他就因为不敬畏生命而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此案同时暴露出一些社会问题,蒙正伟在辞职后,只拿到1500元工资,明显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然而由于其“打工仔”的身份,又不识字,遇到工资问题,完全不懂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起恶性刑事案件,虽然不认定工厂老板一方有过错,但是此案也提醒用工者,目前正是春节后招工时期,厂方在用人时须注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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