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丈夫打骂妻子求助 民警开“家暴告诫书”

16.06.2016  19:31

近日,佛山禅城警方依据相关法律,向家暴实施者蒋某开出一张《家庭暴力告诫书》。据悉这也是禅城首张家暴告诫书。

恐遭家暴妻子求助警方

6月13日,蒋某因最近工作不顺,心情比较烦躁。而妻子蒋女士又埋怨他对家庭并没有帮上什么忙。蒋某听到后将杯子一摔,张口就是大骂。因为丈夫曾经打过自己,蒋女士连忙离开家中并拨打110寻求警方的帮助。

民警将夫妻二人带回派出所内进行调查。经教育,蒋某承认自己曾经打过妻子,并向妻子道歉和保证以后一定不会再犯。蒋女士也表示愿意原谅丈夫。

民警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向家暴实施者蒋某开出了一张《家庭暴力告诫书》,依法调解这起家庭暴力纠纷。

河东狮吼”或也属家暴

禅城公安分局法制室主任林警官,对这张“家暴告诫书”背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解读。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林警官介绍。

林警官表示,“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都被列入了家暴的行列。一些经常在家里被“河东狮吼”的男同胞们,也可能是家暴的受害者。

林警官介绍,以前,警方更多的只能调解;《反家暴法》实施后,公安机关可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当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法院可以根据告诫书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发现儿童老人受家暴应举报

林警官解读,《反家暴法》一大亮点,就是对人身安全保护的规定。当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一般在72小时内要做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

警方同时表示,希望市民在面临家暴时,尤其是发现一些儿童或老人等弱势群体有可能受到家暴的伤害时,应该及时举报,除拨打110外,女性还可以拨打妇女维权热线12338求助。

(来源:佛山日报 佛公宣 见习记者:武海林 通讯员:黄敏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