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宗违法未处理还上路 扣车!

06.11.2015  15:04



——广州交警深夜开展综合整治   全力净化市内交通环境


为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进一步净化市内交通环境,11月4日晚,广州交警天河大队派出多路警力,在冼村路、兴盛路、金穗路、临江大道等重点区域、路段设置查车点,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此次行动广州交警共出动民警、协管员33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余宗。

联合执法   严查严管

11月4日晚,天河大队派出多路警力,在冼村路、兴盛路、金穗路、临江大道等重点区域、路段设置查车点,通过定点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持续至5日凌晨4时30分,据统计,行动期间,广州交警暂扣违法车辆7辆(其中2辆车有10宗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暂扣驾驶证、行驶证9本;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余宗。

【案例一】逾期未年检、160宗违法未处理

11月5日凌晨1时30分许,在金穗路查车点执勤的民警在检查一辆牌号为粤SND088的棕色越野车时,发现该车逾期未年检(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5月),还有超速行驶、冲红灯等160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广州交警随即将该车进行暂扣处理,同时督促该车驾驶员陈某及时处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二】拆牌上路行驶   逃避交警执法

21时46分许,一辆棕色越野车在冼村路查车点被执勤民警截停。执勤民警在对该车辆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尾箱存放着一副“粤K6F81×”号车牌,经民警核查,“粤K6F81×”号牌为该棕色越野车注册登记号牌,该车驾驶员梁某存在“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广州交警依法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

交通违法应尽早处理   十宗违法未处理将扣车

广州交警在此提醒: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依法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www.gzjd.gov.cn/cgs),并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多种渠道可办理交通违法   方便、快捷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机动车在广州发生的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特指罚款金额为200(含)元以下、一次性记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可在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及市中心区车辆管理所办理,还可选择网上车管所、好易缴费终端、邮政服务点、广州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在广州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发生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含)的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仍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