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三大重点区域执法,2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立案处罚

14.07.2019  22:01

▲执法人员在东莞清溪荣泰远东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口取样 

连日来,我市三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执法联合行动继续开展。7月5日至7月11日,行动共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359家次,检查中共发现问题企业125家,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取证立案处罚27家,其中6家已现场查封。

行动自5月13日启动以来,共清理散乱污企业569家,拟行政拘留案件21宗,涉刑移送公安案件4宗。

两企业违法直排废水被查

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位于桥头镇田新社区中兴路的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桥头分公司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压铸成型设备内脱模剂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市政下水道,会对水体造成污染。执法人员立即依法调查取证,监测工作人员对该单位的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符合相关条件,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7月8日到位于清溪镇罗马村的东莞清溪荣泰远东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车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验收擅自增加超声波清洗机3台,并已投入使用。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公司研磨工序正在使用,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到收集池,收集池设置排放口直接排入下水道排出厂外。

该单位擅自增加生产工序和设备,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将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该公司增加的生产工序和设备未完成环保验收,已投入生产,将依法将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将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法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符合相关条件,市生态环境局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处以5至15日行政拘留。

检查中共发现问题企业125家

7月5日—7月11日,市三大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执法联合行动进入第9周。检查共发现问题企业125家,市生态环境局已现场调查取证立案处罚27家,其中6家现场查封。此外,移交属地分局进一步调查的企业有71家,责令整改的有27家。

自5月13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清理散乱污企业569家,拟行政拘留案件21宗,涉刑移送公安案件4宗。

【曝光台】

一批直排废水、废气企业被查封

专项行动第9周,一批直排废水、废气企业被查封,现公布如下:

全媒体记者 范德全/文

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全媒体编辑/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