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局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6.11.2016  03:04

  近年来,佛山局采取“五抓”措施,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连续三年零行政诉讼,且未出现行政案件复议被撤销的现象。

   一、抓执法办案程序。 一是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办案程序,明晰职权责任,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建立完善以信息化和网络化为基础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对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进行再造,按照法定流程将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步录入执法网络信息平台,落实办案系统和执法文书制作“并轨”操作,实现了对办案环节的全程监察和全面记录。

   二、抓办案能力提升。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能力提升及法律法规培训,并理论联系实际,对执法文书制作、如何固化保存证据、罚没物品的处理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从法律法理层面进行答疑解惑,不断强化系统法制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围绕法制工作新形势、行政执法过程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市、区行政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定期交流研讨,提高执法人员应对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三、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制定实施《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试行)》,量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16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政府实施办法合共139条行政处罚条款的处罚幅度,按照违法情节划分处罚幅度,有效控制行政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堵塞漏洞,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抓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定期举办执法检查,采取集中、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信息反馈,落实问题整改,强化质监系统内部层级监督;二是监察部门不定期回访企业或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情况,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规范。

   五、抓“两法”衔接。 一是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梳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17种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明确移送标准,并通报当地人民检察院备案。二是积极应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及时将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案件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案件信息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避免“以罚代刑”和程序错误的情况发生。

  (佛山市局 钱飞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