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应对网络售假“零容忍”

12.03.2015  13:40


 

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惩处力度不够大,售假违法成本低

执法部门应对网络售假“零容忍”

来源:南方日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日前对78名有网购经历的市民进行了网络售假和打假调查,并于11日发布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受访市民中,50%表示曾网购到假货;20.5%对网购到商品的真伪有所怀疑,但不确定是否假货;仅有29.5%表示从未在网购中买到假货。此外,65.0%的受访市民认为“法律对网络售假惩处力度不够大、违法成本低”是网购平台上假货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市民盼望有关部门能够“重拳出击”,维护网购消费者的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  孙嘉琳  郑平    通讯员  国中调  钟春连

半数假货是服装和化妆品

受访市民表示,在网购的假货中,五成以上是服装鞋包和化妆品。国中调分析,这是由于网购主要依赖于图片等视觉体验,而服装、化妆品这类商品难以根据图片信息鉴定真伪,买到仿品或劣质品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另外,电器和数码产品由于存在各种各样的行货、水货版本,对消费者来说难以区分,占网购假货的近三成。

而根据对“容易买到假货的网购平台”的调查结果,几乎目前活跃的每家电商都榜上有名,其中一些小商家聚集的网购平台高居榜首,76.9%的受访市民表示网购到的假货均来自此类网购平台。

给商家“差评”作用不大

在网上买到假货,11.5%的受访市民表示会给予卖家差评,但店家修改和伪造信用记录的行为十分常见。因此受访者认为这一做法对遏制售假作用不大。

2014年3月15日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新规“网购可七天无理由退货”正式实施,且退货运费保险的出现也为消费者减轻了运费压力。在双重保障下,退换货成为市民在网购到假货时的首选方式。57.7%的受访市民买到假货时选择退货退款,15.4%选择换货。

调查发现,仅有3.8%的受访市民买到假货之后会去投诉维权,另有11.5%选择忍气吞声。国中调认为,一方面这是由于网购投诉维权渠道不够畅通,网购平台上投诉的取证要求较为刁钻,甚至有的网购投诉入口过于隐秘;另一方面,相比起实体店的面对面交流,网购投诉多数不能及时给予反馈,沟通难度更大、处理耗时更长、维权效率更低,期间还可能受到卖家的电话、短信骚扰,影响市民的维权积极性。

监管存在滞后

对于目前的网络打假措施,大部分市民认为仍显不足。调查显示,65.0%的受访市民认为“法律对网络售假惩处力度不够大、违法成本低”是网购平台上假货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希望执法部门采取对网络售假“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违法者,让其不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55.1%的受访市民认为电商发展迅速,但监管却存在一定滞后,期盼监管部门创新工作方法,采用技术手段,并联合企业、社会团体等民间力量,将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落到实处。

虽然“网购可七天无理由退货”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消费者减少损失,但进一步的投诉维权往往面临诸多困难。近七成受访市民认为,仅仅退换货并不能对售假卖家构成威慑,希望逐步建立更加完备、高效的维权机制,让投诉维权真正起到打假的作用。

■案例

拍下“灰灰”却发来“宣宣”

货不对版维权获法院支持

2013年12月1日,宣宣运动器材厂(化名)与义某(化名)通过淘宝旺旺商谈购买跑步机电机。当天义某拍下电机并把货款和运费共600元汇到原告的支付宝账户,确认成交。12月7日,义某收到电机。6天后,义某在支付宝上确认收货并给予好评称:“很好的卖家,很耐心,现在跑步机又可以用了,电机的实际使用效果以后会给大家一个有价值的追评。”

2013年12月22日,义某致电宣宣运动器材厂称发现跑步机有冒烟现象。双方商定将电机发回检测。5天后,卖家收到退回的电机,经检测正常,但电机转子和线圈已被损坏。卖家更换配件后再将电机发给买家,义某却拒绝提货,物流公司只好将商品退还。由于额外支付了108元运费,卖家不愿退还500元货款。义某只好向淘宝发起维权申诉,卖家账户中的500元被直接划拨给义某。

卖家为追讨上述货款,向中山市第二法院提起诉讼。义某则答辩称,原告提供的电机品牌和重量均不符合约定要求,这一事实得到法院确认。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宣宣运动器材厂在淘宝展示的商品图片是“灰灰”牌电机,义某收到的却是“宣宣”牌电机,退货理由成立。据此,法院驳回了该运动器材厂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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