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执法部门提醒:网约车上路需“三证”

11.12.2018  11:21

大洋网讯 网约车变“巡游”揽客,被执法人员抓正着。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执法部门获悉,市交通部门继续保持路检路查高压态势,每周均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以客运枢纽、繁华商圈、地铁口为重心向外延伸,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群众投诉网约车违章较多区域开展有针对性打击。

广州市交委执法部门提醒,网约车从业考证通过率已超八成,上路需持“三证”运营,网约司机勿存侥幸心理无证运营。

网约车竟想跨界变“巡游

12月3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P8停车场,一名乘客在该区域准备网上预约网约车前往东莞。这时旁边一名司机招揽该乘客上车,并称“我的车就是网约车,不用预约可以直接走,你可以先坐我的车,再坐我朋友的车,到东莞170元”。

乘客不明就里就坐上了该车,好在车行不远就被附近执勤的执法人员截停例行检查。经查,该车为广州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也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据了解,司机的行为已经涉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乘客也避免了被“卖猪仔”。

执法人员表示,网约车司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独有偶,12月5日,执法人员在广州火车东站周边对一台车牌为粤A****9的小轿车进行检查。被查时该车正在下客,乘客反映通过滴滴平台联系该车,在黄埔大道易通大厦上车,前往火车东站。

司机现场能出示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能出示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司机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章行为进行查处。执法人员透露,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司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约从业考证通过率已超八成

记者了解到,市交通部门继续保持路检路查高压态势,每周均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以客运枢纽、繁华商圈、地铁口为重心向外延伸,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群众投诉网约车违章较多区域开展有针对性打击。

同时,广州市交通部门于2018年1月初在广东省率先落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措施。实施改革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整体合格率超过80%,比改革前提高了25个百分点,改革成效明显。尤其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整体合格率由改革前不足30%提升至88%。

广州市交委执法部门提醒,根据网约车实施细则,广州的网约车实行“三证”管理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运营时三证缺一不可。市民在乘坐合法网约车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或驾驶员不文明行为的,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和投诉。

(信时记者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