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刚柔并济降服“老赖”—从化法院法官徐志成扎根山区,攻坚克难捍卫法律
执行法官刚柔并济降服“老赖”—从化法院法官徐志成扎根山区,攻坚克难捍卫法律
来源:南方日报
人们印象中,法官的形象是在法庭上敲槌定案。然而,还有一种法官,他们虽然不坐堂审案,但却肩负着将判决结果落到实处、让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的重任。
他们身处法院工作“流水线”末端,也立于各种矛盾的风口浪尖。这就是法官中的特殊群体——执行法官。
本期“最美法官”,我们将镜头聚焦到广州从化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徐志成,探究在基层山区,法官如何想方设法抓“老赖”,将公平正义一步一步落到实处。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实习生 黎美琪 通讯员 杨晓梅 颜丽 刘佳星
不畏暴力执行法官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法律重在落实。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不是打白条给老百姓摆着好看的。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兑现判决、落实公平正义。”徐志成这样说。
然而兑现正义的过程并不容易,“执行难”是全国法院系统面临的老大难问题,具体说来有三难:“门难进”“脸难看”“钱难找”。徐志成说,在他10年执行法官的生涯中,约80%的案件都要靠强制执行,而且每年都会遇到两三件暴力抗法的案件。
2014年夏天,从化流溪河两岸突然多了一些非法经营的小型养猪场,一时间河边臭气熏天、各种污物直排入这条广州地区重要的水源河,从化当地渔业和畜牧局立即勒令关停养猪场并对养猪户作出行政处罚,然而一些养猪户丝毫不予理会,有关部门随即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
从化法院决定与各有关部门联动,徐志成带队执行此案。在现场对主要“钉子户”做工作时,一对养猪户夫妻拦着猪圈门口,与法警起了冲突。其间,女养猪户还将一名法警的手咬伤。
徐志成介绍,一家养殖户约有两三百头猪,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停止生产,恢复原状”这一项没有可操作标准,只能依法变卖。当时,若暴力抗法的养殖场不清理掉,旁边持观望态度的二三十户养猪户将更难处理。
鉴于此,法院对暴力抗法的养猪户予以司法拘留,并依照法律程序雇请了一些猪贩现场抓猪,由公证人员监督过磅后按照物价部门定价来变卖。看到法院执行如此坚决,周边的养猪户纷纷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并陆续搬离。
“7月份炎炎夏日,猪圈很脏,执行局的干警们中午也只能蹲在臭气熏天的猪圈旁吃盒饭,回来后有同事开玩笑说我们是从非洲回来了。”徐志成告诉记者,执行法官不是坐堂办案,执行工作相对危险性大,自己曾收到过威胁短信,然而抱定了落实法律决心的徐志成敢于“啃硬骨头”。
2014年7月4日,4名老师向从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化某民办学校,该校拖欠4名老师工资、奖金等18万元。徐志成接手案件后,立即向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在账面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老师们时常提供线索称对方在转移财产,但是苦于证据不足,案件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徐志成在办理其他案件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着这所学校的动向。
2015年3月2日,徐志成得知,该学校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学费。他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紧急带领3名执行干警赶往该校,要求财务人员协助执行。
然而,执行法官在现场遭到了暴力阻挠,学校保安等人将徐志成围住后恐吓威胁,几个人将他架在空中往门外推撞,另有几名男子抢夺法警手中的摄像机,企图毁灭证据。见此情形,徐志成一边请求法警大队增援一边严词警告校方,并且坚守在原地毫不退让。最终,迫使该校负责人同意还款。案件执结后,4名老师感激地向徐志成送去了“秉公办事、执法如山、临危不惧”的锦旗。
扎根基层巧用“土办法”执行
执行法官日常的工作非常琐碎和繁忙。案件进入执行后,除了要梳理案件类型、还要进行执行通知书送达、查询银行房管信息、制作裁定书、查控财产,冻结拍卖等众多法律程序,有时候还要拘留被执行人。近年来,徐志成每年要经办300多个执行案,平均每天就要有1.5个案子结案,这其中的工作强度可想而知。徐志成戏言,自己大部分时间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
在徐志成看来,执行工作除了行动要快,方法还要巧。面对基层人情社会的现状,执行法官不能一味用强硬的态度来工作,还要有一些“巧办法”“土办法”,以及善于调解的“软办法”。
2008年,中山大学一名非常优秀的大学生小李在从化游玩时遭遇车祸致残,小李家境贫寒,家人陷入巨大困境。然而,骑摩托车肇事的小A家里也没什么钱。法院虽然判决小A须赔偿,但徐志成多方调查银行、房管局等部门都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徐志成用了“土办法”,经多方了解小A一家的人脉关系,他时不时就去小A的熟人圈子中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走访一名村长时,得知小A的父亲在农村老家自己盖有一座房子。徐志成因此通过做小A及其家人的工作,又执行到了数万元交给了申请人小李,解决了小李全家的燃眉之急。
徐志成说,执行的“土办法”还包括结合本地实际,聘用村里有威望的人当人民调解员,这些调解员经常能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被执行人有时忌惮在熟人圈子里信誉扫地,因而主动履行了判决。
调解矛盾善用“软办法”化解问题
“基层是人情社会,当确实用尽了各种办法也无法执行的时候就需要灵活应对,可以利用人情社会的特点来进行调解,用一些‘软办法’来化解矛盾。”徐志成这样说。
2015年1月某天清早,一名年轻女子阿莹突然情绪激动地来到徐志成办公室大哭:“他借的钱,为什么要我来还?让我一个弱女子替他还30多万元,还要养孩子,这个社会还有天理吗?”
原来,阿莹的丈夫张某曾向范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了较高的利息。由于张某生意失败无力偿还,至2013年6月,法院判决张某欠款本息共计约人民币30.9万元。判决下来后,阿莹和丈夫常常吵架,最后导致离婚。
随后,张某为了躲债跑到外地打工,失去了踪影。而这时,范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认为,这笔欠款属于阿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丈夫的共同债务,依法冻结了阿莹工资账户中每月80%的工资,留给她每月一千余元用于基本生活。
前夫借的钱自己分文没见到,如今前夫跑路,自己的工资卡却被冻结,万般无奈的阿莹绝望地向徐志成哭诉,希望能得到帮助。“她来找我的时候已经表现出厌世、绝望的情绪。”在此案中,徐志成充分体谅到被执行人的难处,多次联系范某,向他说明被执行人的困境,并从尽快把欠款解决的角度进行劝说,希望范某减少高利息,尽快与被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在徐志成不懈的努力下,2015年1月底,范某同意由阿莹一次性支付23万元,该起案件以和解执行完毕。
徐志成说,工作中被当事人误解是很正常的,深入了解每个案子,当事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难处。面对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执行法官要从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尽量减少与当事人发生争执,有时需要用“柔性”的工作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简介
徐志成,男,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荣获从化法院2007—2008年度办案能手、2011年度办案标兵,从化法院及从化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个人嘉奖,从化法院2008—2010年度优秀个人、优秀党员称号。2011年广州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从化市人民政府个人三等功,2013年荣立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
■对话
惩恶扬善实现公平是我坚持的动力
南方日报:您认为法院“执行难”难在哪里?
徐志成:首先是拒不履行判决的违法成本比较低。法院对“老赖”的司法拘留期限只有15天,建议延长拘留期限,甚至像一些西方国家那样建立债务监狱,以实现社会对法律文书的敬畏。
虽然《刑法》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司法实践中打击力度偏弱,公安立案难,这涉及法院与公安衔接问题。
此外,还建议进行执行异议收费审查,避免“老赖”免费滥用异议、浪费司法资源,以此让执行进度提速。
南方日报:广大基层还是人情社会,用什么办法能切实把法律判决落到实处?
徐志成:人情社会里人情是把双刃剑,通过人情也能办成事,关键在于将其变成一个积极因素。比如有一些当事人托人来法院说情,在法律允许和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执行时间,但同时反过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偿还债务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南方日报:当执行法官有受到过什么诱惑吗?
徐志成:有一个典当公司为了尽快拿到赔偿款,给我与另一个法官每人各塞了一个信封,信封非常厚,我们都当即给推了回去,同时告诉他,法院会按照司法程序办案。
南方日报:法官工作是不是很辛苦,如何看待法官职业?又怎样平衡自己的工作与生活?
徐志成:基层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案子推着你跑。但是法官能最大限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惩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这是我一直坚持当法官的动力。2012年刚任命我当庭长那会儿,确实比较辛劳,晚上回家后突发心肌梗死,被送到医院抢救,手术3天后,因为案件积压太多,我不得不赶回法院里继续工作。现在为了身体健康,也为了更好地工作,我加强了锻炼,周末喜欢去钓鱼、散步放松心情。
(作者:刘冠南 赖美琪 杨晓梅 颜丽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