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还辱骂法官?“老赖”被罚款1万元

09.08.2022  15:51

大洋网讯 未主动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被强制执行后,一名“老赖”竟然还辱骂、威胁法官?近日,这名“老赖”被广州白云法院罚款1万元!

承租房屋

拖欠租金还不腾房

2020年6月,宾某将其名下一房屋出租给赵某,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年10月,赵某开始拖欠租金,宾某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经判决,赵某应支付给宾某水电费、租金及违约金等共计9712.07元,并将涉案房屋交还宾某。

因赵某未主动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宾某向白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肆意妄为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还辱骂法官

执行中,白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赵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他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依法对赵某采取限高、失信等惩戒措施。

由于限高惩戒,被执行人赵某无法购买机票出行,2021年10月9日,赵某到庭缴纳9712.07元及执行费50元,并承诺于2021年10月16日前清空涉案房屋并向法院提交钥匙,申请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及失信措施。

鉴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金钱义务并承诺主动履行行为义务,法院依法暂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赵某采取的失信、限高措施,并将执行款9712.07元发放予申请执行人。

但在约定时间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反映赵某并未按照承诺腾空返还涉案房屋,经办法官尝试联系赵某,赵某拒不接听电话,故法院于2021年10月22日对其重新发布失信、限高,并告知法院将依法强制腾空收回涉案房屋,交还给申请人,对相关惩戒措施和法律风险,以短信方式告知了被执行人赵某。

不料,被执行人赵某收到短信后,非但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还以辱骂字眼对法院的告知短信进行了回复。2021年11月22日,赵某致电经办法官,对经办法官进行了言语辱骂、威胁。2021年11月26日,赵某再次致电经办法官,在经办法官依法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腾空返还涉案房屋,并告知其辱骂法官的行为,将面临罚款处罚时,赵某再次拒绝配合法院执行,还对经办法官进行辱骂、威胁。

司法权威不容挑衅

法院开出1万元罚单

最终,涉案房屋依法交还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完毕。经审查,被执行人赵某辱骂、威胁法官的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依法应予以惩戒,法院决定对赵某罚款10000元。

法官说法: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当心被追究刑责

依法履行生效判决、配合法院强制执行,是被执行人作为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应尽之责,法律对于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有相关权利救济规定,当事人寻求权利救济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切不可因一时气愤、肆意妄为,对司法工作人员辱骂、威胁,甚至暴力殴打、打击报复,否则,个人可能面临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可能面临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