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民间投资需摆正国企位置

23.08.2014  13:00
民间投资的成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而民间资本的发展也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石。

  民间投资的成长,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而民间资本的发展也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石。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种投资,一直是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一个明确目标,政策面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要限制民间资本的表示。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民间投资的路在最近十多年却越走越窄。今天在中国经济运行中表现活跃的一些民营企业,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并壮大起来的,即使是金融市场唯一的一家民营银行民生银行,也是在上世纪90年代建立起来的。在最近的十多年里,尽管GDP在迅速增长,但我们却很少见到新生的民营企业涌现出来。这说明,民营资本尽管从来没有被公开的政策限制过,但事实上它的发展受到了掣肘。

  掣肘民营企业发展的要害在什么地方?要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还得从现存的经济结构中求解。在最近十多年里,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国有企业,特别是戴着“”字头的大型国有企业以突飞猛进的姿态,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在国内几乎所有重要行业的战略布局,并且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形成了市场垄断。其实,即使是这些已经形成垄断的行业,公开的政策面上也没有说过要限制民资的进入,但是,当这样一种格局形成以后,民营资本再要想挤入,其难度也就可想而知。

  因此,扩大民间投资,最为重要的并不在于政策面上的反复宣示,甚至也不在于向民营企业开放一批投资项目,而是需要现在已经做大做强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把市场让出来。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求一些势头正旺的国企退出市场,而是需要对国企与政府的关系作出符合市场化的切割,以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投入到市场竞争中。必须指出的是,目前一些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并不完全是依赖其自身的市场竞争,而是其背后有着强大的政府后盾。政府掌握着丰富的行政资源,这种资源本应为整个社会所公平享有,但是,当政府确立了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目标以后,它习惯于将这种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向国有企业倾斜,使民营企业在与国企竞争时处于先天弱势地位。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向民营企业推出一批原来由国有企业垄断的投资项目,并提出具体要求。这种实实在在的举措有别于以往在鼓励民企投资方面光说不练的姿态,可以利用民间资本的力量来促进市场竞争,打破目前客观存在的国企行政垄断,让民众享受到市场成长所带来的“市场红利”。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扩大民间资本投资,由行政手段来向其赐予某些项目只能起到短期的效果,而从长期来看,更需要的还是推进政府职能改革,政府要摆正在国有企业中的位置,特别是要防范将政府的行政资源作为国企大股东向国企提供的市场资源来使用,从而使民营资本即使获准进入了某些投资领域,却依然不能与国企展开公平的市场博弈。如果这个状况得不到改变,那么,民营企业成长壮大的前景仍然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