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社会组织 《顺德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发布

15.09.2014  16:41

四类社会组织可获财政扶持

  珠江商报讯 记者邵姮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获悉,《顺德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发布,将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扶持,资金总额为300万元。

  据了解,去年9月,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曾联合区财税局印发《顺德区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今年再出新规,与去年不同的是,扶持范围由此前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项目,变为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四类,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将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新建实体公益项目最高获50万元

  在具体扶持办法上,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的扶持包括社会组织开办扶持、竞争性择优扶持和等级评估奖励。其中,对新建、扩建包括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公益性场所的实体性公益项目,经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根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多不超过50万元。

  而竞争性择优扶持则指,每年根据政府重点扶持的社会组织类别,从基本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政府激励、社会公信等方面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竞争性择优确定。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每家每年10万元,社区社会组织每家每年5万元。同一社会组织累计获得竞争性扶持最多不超过3年。

3A级以上社会组织另获奖励

  与去年不同,今年的扶持政策新增了对3A级以上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奖励,首次获得3A、4A、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分别获得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社会组织再次参与评估获得更高等级的,按相应差额增补奖励。而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通过等级评估但未获奖励的社会组织,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将根据资金安排分期分批给予补发。

  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顺德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评估、发布《顺德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以来,目前共有70多家社会组织获评3A级及以上,数量为全省县级城市最多。

  去年9月,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还公布了《顺德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标准》和《顺德区公益慈善组织管理办法》,促进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组织加强内部治理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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