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前10月共查处344人
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及要求,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全面排查与入户核查并举,取得明显成效。
29日,笔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1—10月,全省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1546条,立案查处3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
●南方日报记者 梁文悦 赵杨 通讯员 粤纪宣
放“狠话”▶▷向扶贫资金伸手就不客气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对在扶贫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决查处,要把党的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群众身上。”这是中央纪委和省委主要领导对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今年5月,省纪委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作为今后几年基层办案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省确立了市县为主体、扶贫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管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省纪委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建立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委农办、省扶贫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等单位参加的协作工作机制,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王衍诗担任协作机制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和移送,达到“外联”;省市县三级纪委均建立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内部协作机制,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传部、各纪检监察室、巡视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现“内通”。
拍暗访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纳入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总盘子”全面摸排,以镇为单位建立线索台账,并由专人负责实施动态更新,按月逐级报上级纪委比对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为将责任压实到基层,今年以来黄先耀先后赴全省40多个镇(街)和村(居),了解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按照“省包县、市包镇、县包村”的隔级包片包案督导模式,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及有关室负责人共22人参与包片包案工作,包片区域22个,重点督办线索53条,立案46件,立案审查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同时,省纪委组织5个抽查组,每月随机选择市县镇村实地抽查,倒逼基层做细做实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工作。各市、县纪委参照省纪委的做法,每月对所辖地区开展面上抽查。今年,省纪委共抽查20个县和40个镇村,各地纪委共抽查47个县和341个镇村。
今年以来,省纪委继续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将暗访独特的震慑威力进一步发挥,1—10月,省纪委共拍摄暗访片8期,暗访问题4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给予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89人。
入户核查▶▷初核违规违纪问题121个
针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及时研判,发现很多存在机制制度上的原因并具有普遍性,为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医治“病树”为看护“森林”,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从汕头、韶关、河源、汕尾、湛江等14个有省级贫困村的地级市各选择1个中等规模的贫困村,在脱贫攻坚八项工程中选取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医疗救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等4个项目,于10月下旬深入开展入户核查。
通过一个星期左右的驻村入户,14个核查组共核查1885户,初步核实违规违纪问题121个,其中低保五保问题81个,危房改造问题15个,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问题1个,贫困户子女就学生活费补助问题12个,贫困户认定问题12个。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利用部门扶贫监管漏洞和信息不对称,骗取危房改造等扶助名额或擅自截留挪用扶贫资金;有的是不认真履行审核审批职能,简单分配指标,“太公分猪肉”,工作一刀切,导致该救助的没救助,不该救助的被救助……
据悉,下一步,省纪委省监察厅将结合近来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实践及入户核查的情况,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督促构建扶贫领域“精准监督”长效机制:即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纠正一些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对扶贫工作领导虚化泛化问题;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构建覆盖全体贫困人口、各责任部门及公安等基础信息单位的全省扶贫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契合实际、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生命力;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明纪律、形成震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为广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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