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批发市场人力三轮车需实行统一标识

27.03.2018  12:55

大洋网讯 广州市内有不少专业批发市场使用三轮车拉货,今后,这些货物配送的三轮车将需使用统一标识。近日,广州市交委印发《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规定,未统一标识的人力三轮车不得在园区内进行货物运输,同时将禁止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进出市场运输货物。

据悉,《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已经由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即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对园区内的人力三轮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园区内符合国家标准的货物配送人力三轮车实行统一标识。标识应包含批发市场名称(或简称)、编号,样式可自行确定。标识应位于车身明显位置,牢固、清晰且易于辨识。未统一标识的人力三轮车不得在园区内进行货物运输。

同时,规定要求,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切实履行批发市场园区管理职责,对园区内的人力三轮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须遵守的规定包括:制定人力三轮车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人力三轮车和从业人员管理档案;采取必要措施禁止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进出市场运输货物;在园区内划设人力三轮车停车区;督促园区内商户经营者、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遵守各项规定等。

(信时记者郭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