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零下五度食品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的15批次食品不合格

28.04.2016  00:06

零下五度“手撕面包”酸价明显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抽检食品115批次,15批次不合格

南方日报讯(记者/王彪)日前,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抽检工作。惠州市零下五度食品有限公司等公司生产的15批次食品不合格。

 此次监督抽检的重点是生产环节17大类食品,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共抽检115批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4批次、标签不合格11批次。

糕点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共有2批次,全部为惠州市零下五度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生产:规格为180g/包的“法式小枕头面包”经检验“酸价”不合格,规格为260g/包的“手撕面包”经检验“酸价、食品标签”不合格,且酸价达到8.4,远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酸价最高为5的要求。调味料和饮料也各发现1个批次存在内在质量不合格。惠州市大师傅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2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330g/瓶的“潘泰恩金星牌点鸡甜辣调味酱”经检验“氨基酸态氮”不合格,记者了解到,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对于调味品相当重要,比如酱油的等级就是据此划分的,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口味往往也就越好。抽检为不合格的该产品“氨基酸态氮”数值仅为0.022,不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最低值0.3的十分之一。

 此外,大亚湾蓝宝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18.9L/桶的“饮用纯净水”经检验“电导率”为28.2,也远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酸价最高为10的要求。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及时移交给辖区县(区)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