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批红头文件“谋肉”:纪委该管的不管

30.08.2014  17:18

  近日,一份落款为“中共章贡区沙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红头文件引发网友关注。这份文件称该镇不少干部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没有营养,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李海峰等人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8月29日,赣州章贡区沙河镇党政办工作人员确认,确有此事。

  为什么要发这样一个红头文件?在这个红头文件里就可以找到答案。文件说:近期干部都在忙着拆迁,工作量很大,就要让干部吃饱、吃好。“菜里没肉”就会没有营养,影响干部工作。在这份文件里,还煞有介事地对食堂人员进行了罚款处理。

  看了这样的新闻不免让人捧腹大笑,这里面有这样几个焦点值得关注。

  其一,商业拆迁为啥总是干部在前?一个地方的发展绝对不能回避拆迁这样的事情。但是商业拆迁就是市场行为。这里面的赔偿标准、土地价格、拆迁时间,需要商家和居民协商。协商不成还有各种法律来维护各方利益。政府需要做的是维护和谐拆迁的公平环境,政府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商业拆迁的助力军。

  其二,干部吃饭为啥是政府埋单?镇政府食堂在这次“干部很忙碌”的时期,恐怕是免费就餐的,要不然政府也不会因为“菜里没肉”大发雷霆。政府大发雷霆,是因为他们感到自己的资金花得有点不值。对于肉多肉少我们并不关注,我们关注的是干部干工作,为啥要让公家管饭?如果说,这些干部所做的工作是分内的事情,工作是领了工资的,就不能动用公款吃饭。如果说,干的不是分内的事情,是帮助开发商工作,那该管饭的也不能是政府。

  其三,纪委监察为啥总是该管的不管?纪检部门是党委的下属机构,这个机构专门监管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试问,一个食堂的“菜里没肉”属于违法乱纪吗?对于纪检部门来说,本该更关注的是,党员干部是不是能免费吃饭?吃饭的标准是不是违规?干部参与拆迁是不是违法?在拆迁过程中有没有权钱交易?